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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劳动保护设计


13.1 噪声控制设计
13.1.1 吗噪声应符合GB/T50087的规定及表4和表5的要求。
13.1.2 工程设计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
13.1.3 生产车间内噪声较大的部位,如配置粉碎机、空压机等应布置在与车间隔开的部位。
13.1.4 钢制料仓、料管等易产生噪声部位应选用合理的结构,必要时敷涂隔声材料。
13.2 粉尘控制设计
13.2.1 生产车间内的粉尘浓度和排放物粉尘浓度应符合GBZ1的规定,厂内工作场所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³,排放标准为120mg/m³。
13.2.2 控制粉尘应遵循密闭为主、吸风为辅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进料、接收工段应有防尘隔断;
    ——进料、打包等扬尘点应设有吸风除尘设施,宜选用先进的集尘处理工艺,配置脉冲布筒滤尘器;
    ——各设备、仓斗、管道等连接处应采用柔性材料衬垫,保证密封。
13.3 劳动保护
13.3.1 设计中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前提,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当直接安全技术不能完全得到满足时,应说明为此而应采取的管理等其他措施。
13.3.2 所有设备的外露传动部位均应配有防护措施,操作平台应设围护装置。生产需要的坑口应加盖或设围栏。经常有水、油脂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设置排水、防滑设施。
13.3.3 仪表和信号应清晰醒目,有适宜的视距,灯的颜色应符合GB2893的规定,事故信号灯应显示位置。
13.3.4 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如高压风机和粉碎机等应采取有效的隔振措施。
13.3.5 根据需要可设置卫生间,不应与生产、包装和储存等区域直接连通;卫生间的结构、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设有排臭、防蝇、防鼠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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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加工企业设计规范 GB/T4229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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