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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混凝土拌合物
主控项目
7.3.1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7.3.2 混凝土拌合物不应离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3.3 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离子、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7.3.4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原材料、强度、凝结时间、稠度等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7.3.5 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应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稠度抽样检验记录。
7.3.6 混凝土有耐久性指标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件进行耐久性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试件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和《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耐久性试验报告。
7.3.7 混凝土有抗冻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含气量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取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的规定。
条文说明
7.3.1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运输单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对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质量证明文件还包括本规范第7.1.5条规定的基本性能试验报告。由于混凝土的强度试验需要一定的龄期,强度检验报告可以在达到确定混凝土强度龄期后提供。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矿物掺合料等均应参照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其检验报告在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生产企业存档保留,以便需要时查阅使用。
除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外,尚应按本节有关规定对预拌混凝土进行进场检验。
7.3.2 混凝土拌合物发生离析,将影响其和易性和匀质性,以及硬化后的强度和表面质量等。
7.3.3 在混凝土中,水泥、骨料、外加剂和拌合用水等都可能含有氯离子,可能引起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锈蚀,应严格控制其氯离子含量。混凝土碱含量过高,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碱骨料反应。钢筋锈蚀或碱骨料反应都将严重影响结构构件受力性能和耐久性。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在第3.5节“耐久性设计”中对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进行了规定。除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外,设计也可能有更严格的规定,所生产的混凝土都应该满足上述要求。
7.3.4 开盘鉴定是为了验证混凝土的实际质量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开盘鉴定资料包括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强度试验报告以及配合比设计所要求的性能等。
7.3.5 混凝土拌合物稠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的规定,包括坍落度、坍落扩展度、维勃稠度等。通常,在现场测定混凝土坍落度。但是,对于大流动度的混凝土,仅用坍落度已无法全面反映混凝土的流动性能,所以对于当坍落度大于220mm的混凝土,还应测量坍落扩展度,用混凝土坍落扩展度、坍落度的相互关系来综合评价混凝土的稠度。对于骨料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维勃稠度在(5~30)s之间的干硬性混凝土拌合物,则用维勃稠度表达混凝土的流动性。
7.3.6 依据《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涉及混凝土耐久性的指标有:抗冻等级、抗冻标号、抗渗等级、抗硫酸盐等级、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等级、抗碳化性能等级以及早期抗裂性能等级等,不同的耐久性试验需要制作不同的试件,具体要求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的规定执行。
7.3.7 在混凝土中加入具有引气功能的外加剂后,能够增加混凝土中的含气量,有利于提高混凝土的抗冻性,使混凝土具有更好的耐久性和长期性能。混凝土的含气量低于设计要求,将降低混凝土的抗冻性能;高于设计要求,往往对混凝土的强度产生不利影响,故应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含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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