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1 项目申请
5.1.1 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消防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第四季度,特殊情况 可随时提出立项申请。
5.1.2 消防标准的项目提出单位应依据项目预研结果准备标准立项申请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和标准
草案,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申请文件还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和项目预研报告。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文件式样参见附录A。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文件的模板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安部科信局当年度的最新要求为准。
标准草案的格式应与正式标准基本相同,并至少确定以下内容:
a) 标准的中英文名称;
b) 标准的级别: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c)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名称和采标程度;
d) 标准的性质: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e) 标准的前言和适用范围;
f) 产品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分类、代号和型号编制方法;
——材料和零部件要求;
——性能指标要求;
——与要求内容相对应的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等;
g) 试验方法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试验设备要求;
——试验样品准备;
——试验步骤;
——试验报告等;
h) 管理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
——管理的总则(总体要求);
——需协调并统一管理的各个事项的具体要求,如具体管理事项的有关技术要求、资源要求、 工作程序要求等;
——管理事项完成后的记录、档案等要求;
i) 灭火救援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
——灭火救援队站与人员建设标准中有关队站建设选址、面积、人员和装备配备、使用及维护管理等方面要求;
——灭火救援训练设施与方法标准中有关不同训练设施的数量、规模、建设、安全及其使用方法等方面要求;
——灭火救援处置行动指南与程序标准中有关灭火救援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等方面要求。
5.1.3 项目提出单位对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在规定时限内将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送归口SC秘书处;暂时无法确定归口SC的项目,可直接报送TC 113秘书处,由TC 113秘书处指定归口单位。
5.1.4 个人提出的消防标准项目,应由提出人联络有关单位,按5.1.2〜5.1.3的规定,以单位名义报送立项申报文件初稿。
5.1.5 各SC秘书处对报送的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形成年度国家标准项目或行业标准 项目建议汇总表,附立项申请文件一并报送TC 113秘书处。项目建议汇总表格式参见附录A。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代号
- 4 基本要求
- 5 预备阶段
- 5.1 项目申请
- 5.2 项目评审
- 5.3 项目申报
- 6 立项阶段
- 6.1 项目计划批准
- 6.2 签订项目合同书
- 7 起草阶段
- 7.1 起草准备
- 7.2 正式起草
- 7.3 形成标准征求意见文件
- 8 征求意见阶段
- 8.1 征求意见
- 8.2 意见汇总与处理
- 8.3 形成标准送审文件
- 9 审查阶段
- 9.1 审查准备
- 9.2 审查实施
- 9.3 审查结果处理
- 9.4 报批文件审定
- 10 批准阶段
- 11 出版阶段
- 12 复审阶段
- 13 废止阶段
- 14 标准修改单制定
- 14.1 修改单适用范围
- 14.2 修改单制定程序
- 14.3 修改单报批
- 15 标准项目计划调整
- 16 标准宣贯与日常管理
- 16.1 标准宣贯
- 16.2 标准日常管理
- 附录A (资料性附录)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文件式样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消防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式样
- 附录C (规范性附录)消防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书式样
- 附录D (资料性附录)消防标准常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和中国标准文献分类...
- 附录E (资料性附录)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式样
- 附录F (规范性附录)消防标准审查专家签字的一般原则
- 附录G (资料性附录)标准函审表格式样
- 附录H (资料性附录)消防标准报批表式样
- 附录I (资料性附录)标准申报单式样
- 附录J (资料性附录)强制性标准通报表式样
- 附录K (资料性附录)标准复审表格式样
- 附录L (资料性附录)标准修改单报批表格式样
- 参考文献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