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6.2 标准日常管理


16.2.1 各SC负责归口消防标准的日常管理。对重要标准,应依托标准起草单位成立标准工作组,负责标准的宣贯、咨询、实施跟踪和后续修订工作。
16.2.2 重要的产品标准和管理标准发布实施2年后,归口SC秘书处宜组织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的实施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形成标准实施应用情况调研分析报告,为标准的贯彻和修订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16.2.3 各SC秘书处负责组织归口消防标准的咨询答复。采用书面答复时,答复函应由标准工作组或标准起草单位起草,归口SC秘书处审核后报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签发。答复函应抄报TC 113秘书处;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的标准咨询答复函,还应抄送消防产品认证机构。
16.2.4 涉及两个以上SC的标准问题咨询,由TC 113秘书处协调后答复或指定SC答复。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XF/T720-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