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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安全防护与接地


10.3.1 公园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应采用TT系统或TN-S系统。室外线路宜采用TT系统并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RCD)作接地故障保护,动作电流不宜小于正常运行时最大泄漏电流的2.0倍~2.5倍,且不宜大于100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3s。
10.3.2 戏水池和喷水池的安全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2节:游泳池和其他水池》GB 16895.19的相关规定。
10.3.3 戏水池和喷水池按其使用性质,水池旁用电设备应装设具有检修隔离功能的开关及控制按钮。
10.3.4 建筑和配电设施的防雷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10.3.5 树冠高于文物建筑的古树名木或树冠离建筑物距离小于2m的高大树木,应采取防雷措施。
10.3.6 建筑物旁高大树木的防雷装置接地极应与建筑物防雷装置接地极可靠连通。
条文说明
10.3.1 本条参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第8.3.2、8.3.3条的有关规定。导致心室纤颤的通过人体的15Hz~100Hz交流电流IB与通电时间t的关系曲线如图1所示。图中各区域的含义见表1。图1和表1的内容参照《电流对人和家畜的效应 第1部分:通用部分》GB/T 13870.1-2008中图20和表11。
表1 图1各区域含义
表1 图1各区域含义
   注:对电流的持续时间在200ms以下,如果相关的阈被超过,心室纤维性颤动只有在易损期内才能被激发。关于心室纤维性颤动,图1与在从左手到双脚的路径中流通的电流效应相关。
    电流的其他效应:
    电流接近100mA时,通电期间,四肢有发热感。在接触面的皮肤内感到疼痛。
    300mA以下横向电流通过人体几分钟时,随着时间和电流量的增加,可引起可以恢复的心律失常电流伤痕、烧伤、头昏以及有时失去知觉。超过300mA时,往往会失去知觉。
    随着几安培的电流持续的时间长于几秒钟,可引起深度的烧伤或其他的伤害,甚至死亡。
    电流达数安培延续超过几秒,则可能发生内部烧伤或其他损伤,甚至死亡。图1 交流电流通过人体时的效应

图1 交流电流通过人体时的效应
10.3.2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2节:游泳池和其他水池》GB 16895.19的相关规定。戏水池和喷水池均是游人喜爱的场所,由于措施不力。也确实发生过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因此设计应严格执行其安全防护规定。
10.3.3 因受园林景观的限制,一般水池电控柜根据景观的要求,可能远离水池放置,但为其安全和检修方便,水池旁用电设备应设有检修隔离功能的开关及控制按钮,这样,既减小了电控设备的外形尺寸,又达到了电气安全和园林美观的双重效果。
10.3.4~10.3.6 公园的防雷范围包括建筑物、供配电设施、游乐设施、架空索道、通往山顶的金属护栏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要求,古树名木防雷措施参照《古树名木防雷技术规范》QX/T 231-201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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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设计规范 GB5119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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