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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防火分隔设施
9.15.1 防火门电动控制装置
9.15.1.1 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
a) 常开防火门应安装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控制、信号反馈装置和现场手动控制装置;(A 类)
b) 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应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上,距门不宜超过 0.5 m,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0.9 m~1.3 m。(C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对照设计文件,直观检查;b)尺量。
检测器具:钢卷尺。
9.15.1.2 基本功能
检测要求:
a) 常开防火门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 类)
b) 常开防火门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 类)
c) 常开防火门接到现场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 类)
d)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应能手动和自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A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b)在消防控制室启动防火门关闭功能,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c)现场手动启动防火门关闭装置,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d)对照设计及产品说明书,手动和自动测试,观察解除是否有效。
9.15.2 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
9.15.2.1 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应装配火灾时能控制窗扇自动关闭的温控释放装置,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温控释放装置的安装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并应位置明显,便于操作。(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9.15.2.2 基本功能
9.15.2.2.1 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现场手动启动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时,活动窗扇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卡阻现象。(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9.15.2.2.2 温控释放装置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安装在活动式防火窗上的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活动式防火窗应在60 s内自动关闭。(A类)
检测数量:同一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2个。
检测方法: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热敏感元件动作,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用秒表测试关闭时间。试验前,应准备备用的温控释放装置,试验后,应重新安装。
检测器具:秒表。
9.15.2.2.3 远程手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在消防控制室启动防火窗关闭功能,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9.15.2.2.4 自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3 电动防火阀
检测要求:
a) 电动防火阀手动关闭和复位应操作方便、灵活、可靠;(A 类)
b) 电动防火阀应能在消防控制室的远程关闭或火警时联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A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个,少于5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手动试验,直观检查;b)模拟火灾信号和在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操作,观察防火阀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4 防火卷帘
9.15.4.1 基本要求
检测要求:
a) 组件应齐全完好,规格、型号应与设计文件相符;(B 类)
b) 钢制卷帘帘面不允许有缝隙、裂纹及明显压坑;(B 类)
c) 无机纤维复合卷帘帘面不允许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夹板应平直,夹持应牢固,基布的经向应是帘面的受力方向,帘面应美观、平直、整洁。(B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对照设计文件;b)c)直观检查。
9.15.4.2 防火卷帘控制装置及组件
检测要求:
a) 防火卷帘应装配温控释放装置,释放装置动作后,卷帘应依自重下降关闭;(B 类)
b) 控制器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备电源转换应正常。主、备电源转换时不应使控制器发生误动作。主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供电;(A 类)
c) 防火卷帘两侧均应安装火灾探测器组和手动按钮盒。当防火卷帘一侧为无人场所时,防火卷帘有人侧应安装火灾探测器组和手动按钮盒;(B 类)
d) 手动按钮盒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 m~1.5 m;(C 类)
e) 疏散通道上的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 0.5 m~5 m 内应设置不少于 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B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c)直观检查;d)e)尺量。
检测器具:钢卷尺。
9.15.4.3 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
a) 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
1) 卷帘内幅宽小于 3 m 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 45 mm;(B 类)
2) 卷帘内幅宽不小于 3 m 且小于 5 m 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 50 mm;(B 类)
3) 帘板内幅宽不小于 5 m 且小于 9 m 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 60 mm;(B 类)
4) 帘板内幅不小于 9 mm 时,导轨间距每增加 1 000 mm,每端嵌入深度应增加 10 mm,且卷帘安装后不应变形。(B 类)
b) 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座板与地面间隙不大于20 mm;(C类)
c) 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和门楣内应设置防烟装置;(B类)
d) 防火卷帘上方应有箱体或其它能防止火灾蔓延的防火保护措施。(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测量每樘帘面的內幅宽度,再测量嵌入导轨的深度, 防火卷帘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采用直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距其底部200 mm处,取较小值,判定是否符合检测要求。测量图示见附录D;b)尺量;c)d)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钢卷尺。
9.15.4.4 运行性能
检测要求:
a) 卷帘应升降自如,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B 类)
b) 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备通电功能、备用电源、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和自重下降功能;(A 类)
c) 防火卷帘装配完成后,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 50 mm。(B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直观检查;b)直观检查通电功能。备用电源功能是切断防火卷帘控制器的主电源,然后再切断卷门机主电源,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火灾报警功能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声、光报警情况。故障报警功能使任意断开电源一相或对调电源的任意两相,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断开火灾探测器与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连接线,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自动控制功能分别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半降、全降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声、光报警和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以及消防控制室防火卷帘动作状态信号显示情况。手动试验控制功能。自重下降功能切断卷门机电源,按下防火卷帘控制器下降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c)手动检查,用钢卷尺测量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
检测器具:钢直尺、钢卷尺、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4.5 系统功能
9.15.4.5.1 疏散通道上的卷帘控制要求
检测要求:
a) 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 m 处,相关的火灾探测器动作后,控制卷帘下降到底;(A 类)
b) 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A 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有两步关闭的功能,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止。接收到二次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b)触发一个专用于防火卷帘的感温探测器,查看防火卷帘是否下降到楼板面。
检测器具:钢卷尺、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4.5.2 非疏散通道上卷帘控制要求
检测要求: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到全关闭状态,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1.1 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
a) 常开防火门应安装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控制、信号反馈装置和现场手动控制装置;(A 类)
b) 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应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上,距门不宜超过 0.5 m,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0.9 m~1.3 m。(C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对照设计文件,直观检查;b)尺量。
检测器具:钢卷尺。
9.15.1.2 基本功能
检测要求:
a) 常开防火门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 类)
b) 常开防火门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 类)
c) 常开防火门接到现场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 类)
d)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应能手动和自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A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b)在消防控制室启动防火门关闭功能,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c)现场手动启动防火门关闭装置,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d)对照设计及产品说明书,手动和自动测试,观察解除是否有效。
9.15.2 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
9.15.2.1 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应装配火灾时能控制窗扇自动关闭的温控释放装置,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温控释放装置的安装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并应位置明显,便于操作。(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9.15.2.2 基本功能
9.15.2.2.1 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现场手动启动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时,活动窗扇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卡阻现象。(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9.15.2.2.2 温控释放装置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安装在活动式防火窗上的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活动式防火窗应在60 s内自动关闭。(A类)
检测数量:同一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2个。
检测方法: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热敏感元件动作,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用秒表测试关闭时间。试验前,应准备备用的温控释放装置,试验后,应重新安装。
检测器具:秒表。
9.15.2.2.3 远程手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在消防控制室启动防火窗关闭功能,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9.15.2.2.4 自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3 电动防火阀
检测要求:
a) 电动防火阀手动关闭和复位应操作方便、灵活、可靠;(A 类)
b) 电动防火阀应能在消防控制室的远程关闭或火警时联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A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个,少于5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手动试验,直观检查;b)模拟火灾信号和在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操作,观察防火阀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4 防火卷帘
9.15.4.1 基本要求
检测要求:
a) 组件应齐全完好,规格、型号应与设计文件相符;(B 类)
b) 钢制卷帘帘面不允许有缝隙、裂纹及明显压坑;(B 类)
c) 无机纤维复合卷帘帘面不允许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夹板应平直,夹持应牢固,基布的经向应是帘面的受力方向,帘面应美观、平直、整洁。(B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对照设计文件;b)c)直观检查。
9.15.4.2 防火卷帘控制装置及组件
检测要求:
a) 防火卷帘应装配温控释放装置,释放装置动作后,卷帘应依自重下降关闭;(B 类)
b) 控制器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备电源转换应正常。主、备电源转换时不应使控制器发生误动作。主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供电;(A 类)
c) 防火卷帘两侧均应安装火灾探测器组和手动按钮盒。当防火卷帘一侧为无人场所时,防火卷帘有人侧应安装火灾探测器组和手动按钮盒;(B 类)
d) 手动按钮盒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 m~1.5 m;(C 类)
e) 疏散通道上的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 0.5 m~5 m 内应设置不少于 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B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c)直观检查;d)e)尺量。
检测器具:钢卷尺。
9.15.4.3 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
a) 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
1) 卷帘内幅宽小于 3 m 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 45 mm;(B 类)
2) 卷帘内幅宽不小于 3 m 且小于 5 m 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 50 mm;(B 类)
3) 帘板内幅宽不小于 5 m 且小于 9 m 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 60 mm;(B 类)
4) 帘板内幅不小于 9 mm 时,导轨间距每增加 1 000 mm,每端嵌入深度应增加 10 mm,且卷帘安装后不应变形。(B 类)
b) 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座板与地面间隙不大于20 mm;(C类)
c) 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和门楣内应设置防烟装置;(B类)
d) 防火卷帘上方应有箱体或其它能防止火灾蔓延的防火保护措施。(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测量每樘帘面的內幅宽度,再测量嵌入导轨的深度, 防火卷帘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采用直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距其底部200 mm处,取较小值,判定是否符合检测要求。测量图示见附录D;b)尺量;c)d)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钢卷尺。
9.15.4.4 运行性能
检测要求:
a) 卷帘应升降自如,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B 类)
b) 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备通电功能、备用电源、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和自重下降功能;(A 类)
c) 防火卷帘装配完成后,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 50 mm。(B 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 %抽检,且不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直观检查;b)直观检查通电功能。备用电源功能是切断防火卷帘控制器的主电源,然后再切断卷门机主电源,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火灾报警功能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声、光报警情况。故障报警功能使任意断开电源一相或对调电源的任意两相,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断开火灾探测器与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连接线,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自动控制功能分别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半降、全降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声、光报警和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以及消防控制室防火卷帘动作状态信号显示情况。手动试验控制功能。自重下降功能切断卷门机电源,按下防火卷帘控制器下降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c)手动检查,用钢卷尺测量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
检测器具:钢直尺、钢卷尺、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4.5 系统功能
9.15.4.5.1 疏散通道上的卷帘控制要求
检测要求:
a) 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 m 处,相关的火灾探测器动作后,控制卷帘下降到底;(A 类)
b) 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A 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有两步关闭的功能,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止。接收到二次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b)触发一个专用于防火卷帘的感温探测器,查看防火卷帘是否下降到楼板面。
检测器具:钢卷尺、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4.5.2 非疏散通道上卷帘控制要求
检测要求: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到全关闭状态,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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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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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术语和定义
- 4 总则
- 5 检测流程
- 5.1 检测合同的签订
- 5.2 检测准备
- 5.3 检测实施
- 5.4 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
- 6 人员和工作量要求
- 7 抽检指导原则
- 8 判定原则
- 9 检测要求、检测数量、检测方法及检测器具
- 9.1 消防供配电设施
- 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9.3 消防水源
- 9.4 消火栓系统
- 9.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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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细水雾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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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 9.10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9.11 气体灭火系统
- 9.12 干粉灭火系统
- 9.13 防烟排烟系统
- 9.1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9.15 防火分隔设施
- 9.1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9.17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 9.18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 附录A(规范性) 年度检测工作的检测范围
- 附录B(规范性) 常见联动出发信号、联动控制信号及联动反馈信号表
- 附录C 系统送风量及系统排烟量的测试方法
- 附录D(资料性) 防火卷帘门嵌入深度和内幅宽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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