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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钢-混凝土组合桥面系


5.7.1 钢-混凝土组合桥面系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面系应保证从施工到运营两个阶段均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疲劳性能和耐久性;
    2 桥面系应采用便于现场装配和检查维护的构造与连接;
    3 连接件的设置应保证钢梁与混凝土桥面板的组合作用。
5.7.2 钢混凝土组合桥面系应考虑外部作用(预应力和温度)、混凝土板的特性(收缩徐变、开裂、剪力滞后)、施工工序等因素的影响,采用基于换算截面法的弹性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条文说明
5.7.1 本条规定了钢-混凝土组合桥面系的设计原则。
    1 组合桥面系结构应充分考虑施工和运营两个不同阶段的性能验算,且应做到经济合理,结合我国的制造工艺和技术装备,考虑结构形式及结构细节便于制造。应结合拟定的架设方案、起吊设备、城市道路运输条件和使用条件,考虑构件长度及重量,在运输、架设、使用的过程中防止构件产生过大的变形。
    2 结构细节,特别是重要的连接部位,应尽可能做到构造简单、施工方便,便于养护人员日常检查、维护和检测设备时进入。
    3 为确保钢与混凝土共同工作,应设置连接件。连接件具有抗掀起和纵向抗剪的作用。
5.7.2 换算截面法是将有效宽度范围内的混凝土板面积除以弹性模量比等效替换成钢材面积,从而将组合梁视为同一材料计算组合梁的截面特性值,组合梁中如存在负弯矩区,计算截面抗弯刚度时应考虑混凝土开裂的影响。此外,还应考虑混凝土板的剪力滞后效应、收缩徐变效应,外部作用如预应力效应、温度效应,以及施工工序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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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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