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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引下线


6.2.1 引下线宜采用焊接、夹接、卷边压接、螺钉或螺栓等连接,保证金属各部件间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预应力混凝土钢筋不应作为引下线。
6.2.2 明敷引下线应根据腐蚀环境条件选择,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锌包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50m㎡、厚度不应小于2.5mm。
6.2.3 引下线宜沿框架支柱引下敷设,并在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加机械保护。
6.2.4 专设引下线应在距地面0.3m~1.8m处设置断接卡。
6.2.5 防直击雷专设的引下线距出入口或人行道边不宜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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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GB50650-2011(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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