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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阙门、吹灰器和辅助装置


6.3.1  阀门应逐个在其公称压力的1.25倍下进行严密性试验,且阀瓣与阀座密封面不应漏水。

6.3.2  安全阀前应逐个进行严密性试验。

6.3.3  蒸汽锅炉安全阀应铅垂安装,排汽管管径应与安全阀排出口径一致,管路应畅通,并应直通至安全地点,排汽管底部应装有疏水管。省煤器的安全阀应装排水管。在排水管、排汽管和疏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应将排汽管支撑固定,不得使排汽管的外力施加到安全阀上,两个独立的安全阀的排汽管不应相连。

6.3.4  蒸汽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符合表6.3.4的规定。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6.3.4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必须按表6.3.4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

表6.3.4 蒸汽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MPa)

6.3.5  蒸汽锅炉安全阀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省煤器安全阀整定压力调整,应在蒸汽严密性试验前用水压的方法进行;

    2  应检验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和回座压力;

    3  在整定压力下,安全阀应无泄漏和冲击现象。

6.3.6  热水锅炉安全阀应铅垂安装,并应装设泄放管,泄放管管径应与安全阀排出口径一致。泄放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应采取防冻措施。

6.3.7  热水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符合表6.3.7的规定。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6.3.7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

表6.3.7热水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MPa)

6.3.8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阀应铅垂安装,并应装设泄放管,泄放管管径应与安全阀排出口径一致。泄放管应通入用水冷却的面式冷凝器,再接入单独的有机热载体储罐。泄放管应有防冻措施。

6.3.9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最少应安装两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安全阀,安全阀与筒体连接的短管上应装设一只爆破片,爆破片与锅筒或集箱连接的短管上应加装一只截止阀。有机热载体气相炉在运行时,截止阀必须处于全开位置。

6.3.10  安全阀的启闭压差应为整定压力的4%~7%,最大不应超过10%。当整定压力小于0.3MPa时,启闭压差不应大于0.03MPa。

6.3.11  锅炉安全阀经检验合格后,应加锁或铅封。

6.3.12  固定式吹灰器及其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允许偏差为±5mm;

    2  喷管的水平度偏差全长不应大于3mm;

    3  各喷嘴应处在管排空隙的中间;

    4  吹灰器管道安装应有大于或等于0.2%的坡度,且无沉积冷凝水的死点,并应满足管道膨胀要求,不得使吹灰器本体有附加的应力,蒸汽管道应保温。

6.3.13  有机热载体炉热膨胀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机热载体炉的膨胀器不应安装在有机热载体炉的正上方,其底部与有机热载体炉顶部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m;

    2  膨胀器的调节容积不应小于液相炉和管网中有机热载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而增加的容积的1.3倍。

6.3.14  有机热载体锅炉管网与膨胀器连接的膨胀管拐弯时,弯曲角度不宜小于120°,管上不得安装阀门,且不得有缩颈。

6.3.15  有机热载体炉储存罐应放在系统最低处位置,容积不应小于有机热载体炉中的有机热载体总量的1.2倍。储存罐上应装设1只液位计,在上部应装排气管,并应接到安全地点。

6.3.16  有机热载体炉管路系统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应用榫槽式或平焊式,且公称压力不得低于1.6MPa。使用温度超过300℃时,应选用公称压力高一档的法兰。法兰垫片应用金属缠绕石墨垫片或膨胀石墨复合垫片。

6.3.17  每台锅炉宜装设独立的排污管,并应保证排污畅通并且接到安全地点或排污膨胀箱(扩容器);锅炉的排污阀、排污管不宜采用螺纹连接,管道坡度宜大于或等于0.2%。

条文说明

6.3.1 为避免在施工中先将阀门安装到系统上,待系统试压时才发现阀门密封性能不好而拆除更换,系统上有的阀门在试压时也不能检查到其密封性能,在使用过程中需关断时才能发现,所以本条做出应逐个进行严密性试验的规定,试验用水应清洁。

6.3.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的安全阀考虑受力方向的问题,应铅垂安装,有利于安全阀阀体的受力对称均匀。如果不铅垂安装,容易偏心,造成安全阀阀体的受力不均,特别是高温情况下,会造成阀体的变形,影响安全阀的密封性,造成安全阀泄漏、不能正常动作等故障,从而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

    锅炉中介质压力超过允许工作压力时,安全阀自动开启,排汽降压,因而与之连接的排汽管要与安全阀排汽口径一致并畅通,不可随意变小,否则,即使安全阀排汽,锅炉内的压力仍会继续不断上升,这是非常危险的,难以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排汽管排出的是带压力的高温蒸汽,应将排汽管排出口直通安全地点排放,以防止造成事故。

    排汽管底部装疏水管,是为了将水引出外排,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保障锅炉安全运行。疏水管的作用主要是在安全阀排汽后,将存积在排汽管内的冷凝水及时排出,防止排汽管以及安全阀氧化生锈,尤其是安全阀,如果氧化生锈,就会失去其灵敏度,可靠性变差。

    省煤器安全阀开启时,排出的是高温热水,在排出口也应装排水管引出锅炉房以避免伤人事故。

    为了保证排水管、排汽管和疏水管的畅通,在排水管、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得装设阀门,否则会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从而带来安全隐患。

    安全阀开启排汽时,带压力的高温蒸汽对排汽管会生产很大的冲击力,因此应将排汽管用支架支撑固定,否则管道振动产生的冲击力会对安全阀造成严重影响。

    外力作用于安全阀时会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启闭,从而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因此不得使排汽管的外力施加到安全阀上。

    由于安全阀不是全密闭的,如果两个安全阀排汽管相连,一个安全阀漏汽时,会导致另一个安全阀口处冒蒸汽,影响正确判断,埋下安全隐患。

6.3.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阀是保障锅炉正常安全使用的重要部件,为了保障锅炉安全运行,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照表6.3.4中给定的较低的整压力来调整,以确保锅炉超过额定工作压力时安全阀能及时开启进行压力释放,防止超压引发安全事故。

    有过热器的锅炉,为防止过热烧坏,安全阀调整时,要保证锅炉超压时过热器安全阀先动作,因此按较低压力整定的安全阀应是过热器上的安全阀。

6.3.6 在小型整装锅炉施工中,有随意改变安全阀出口口径的现象,在此强调泄放管管径应与安全阀排出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减小,并应有防冻措施,防止排放不畅不能及时泄压而引发安全事故。

6.3.7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保障热水锅炉安全运行,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照表6.3.7中给定的较低的整压力来调整,在系统压力超过允许工作压力时,以确保安全阀能及时开启进行泄压,防止热水锅炉超压运行引发的爆炸事故的发生。

6.3.8 泄放管通入用水冷却的面式冷凝器,再接入单独的有机热载体储罐,以便进行脱水净化。

6.3.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有机热载体气相炉至少装设两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安全阀,一只安装在锅炉的气相空间上方,另一只安装在系统上部的用热设备上或者供气母管上。不带手柄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手动排气。为了防止安全阀泄漏,因此要在气相炉安全阀与筒体的连接短管上加装一只爆破片,为了防止安全阀在规定压力下不能回座,因此要在爆破片与筒体或集箱连接的短管上加装一只截止阀。为了保障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压力不超过允许工作压力,因此在运行过程中截止阀应处于全开位置,一旦爆破片爆破泄压后,立即关闭截止阀,待安全阀回座,压力恢复正常后,再打开截止阀。

6.3.10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管锅炉 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GB/T 16507.8-2013的有关规定制订。有机热载体炉气相炉的安全阀与筒体连接短管上装设的爆破片,通常在小于规定的爆破压力的5%以内爆破,以确保气相炉安全运行。

6.3.11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安装好后用水进行压力试验时,其安全阀可在炉体上用水压的方法进行调试,否则,应在安装前单独进行校验合格,才能安装到炉体上。安全阀校验合格后要加锁或者铅封以避免随意打开调整,才能对锅炉安全运行起到保护作用。

6.3.12 吹灰器管道的安装,一般无设计规定,由施工现场根据情况确定安装位置,安装时应考虑管路无沉积冷凝水的死点,使凝结水易于通过疏水阀流出。管道坡度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管锅炉 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GB/T 16507.8-2013的有关规定制订。

6.3.13~6.3.16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有机热载体炉》GB/T 17410-2008的有关规定制订。为了防止有机热载体膨胀喷出而引发安全事故,规定不应将膨胀器装在有机热载体炉的正上方,同时要求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m。为了防止泄漏,管路尽可能釆用焊接连接,釆用法兰连接时,其连接处的密封至关重要,所以对法兰型式、压力以及法兰连接处的密封填料都进行了规定。

6.3.17 排污管、排污阀采用螺纹连接,运行时间长了以后,螺纹经长时间冲刷后密封料容易损坏产生泄漏伤人,管道坡度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管锅炉 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GB/T 16507.8-2013的有关规定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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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7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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