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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平面


3.2.1 道路平面应做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设置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圆曲线的最小半径应满足车辆在曲线部分的安全、舒适通行需要;当圆曲线范围设超高时,应设置超高缓和段。

3.2.2 道路平面应结合交通组织,合理布置交叉口、出入口、分隔带和缘石开口、公共交通停靠站、人行过街设施等。

3.2.3 各等级道路的停车视距不应小于表3.2.3的规定。

表3.2.3 停车视距

 

条文说明

3.2.1 规定了路线平面线形设计的要求。道路平面线形由直线和平曲线组成。直线的几何形态灵活性差,有僵硬不协调的缺点,且很难适应地形的变化。直线段太长,驾驶员会感到疲倦,注意力不易集中,成为交通肇事的起因。平曲线间的直线长度亦不宜过短,过短直线段使驾驶员操纵方向盘有困难,对行车不安全。

     平曲线由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组成,为使汽车能安全、顺适地由直线段进入曲线,要合理选用圆曲线半径,并根据半径大小设置超高和加宽。同时车辆从直线段驶入平曲线或平曲线驶入直线段,为了缓和行车方向和离心力的突变,确保行车的舒适和安全,在直线和圆曲线间或半径相差悬殊的圆曲线之间需设置符合车辆转向行驶轨迹和离心力渐变的缓和曲线。

     因此,在平面线形设计中,不仅要合理选用各种线形指标,更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各种线形间的衔接,以保证车辆安全、舒适的行驶。设计人员应根据地形、地物、环境、安全、景观,合理运用直线、圆曲线、缓和曲线。

3.2.2 规定了平面设计与交通组织设计的关系,以及实现交通组织设计的技术措施。城市道路具有路网密度高、流量大、干扰多的特点,因此平面设计应根据道路功能和服务对象、交通组成和交通流特点,采用交通工程理念和手段,进行交通组织设计,合理布置交叉口、出入口、分隔带和缘石开口、公交停靠站、人行过街设施等,合理进行路权分配与时空一体化设计。

3.2.3 规定了路线平纵指标选择应满足视距的要求。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应使驾驶员能看到前方一定距离的道路路面,以便及时发现路面上有障碍物或对向来车,使汽车在一定的车速下能及时制动或避让,从而避免事故。驾驶人从发现障碍物开始到决定采取某种措施的这段时间段内汽车沿路面所行驶的最短行车距离,称为视距。视距有停车视距、会车视距、错车视距和超车视距等。在城市道路设计中,主要考虑停车视距。

     视距是道路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之一,在道路的平面上和纵断面上都应保证必要的视距。如平面上挖方路段的弯道和内侧有障碍物(绿植、隔声屏等)的弯道,以及在纵断面上的凸形竖曲线顶部、地下道路及立交桥下凹形竖曲线底部处,均可能存在视距不足的问题,设计时应加以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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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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