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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绝热工程验收


9.0.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9.0.2 绝热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绝热工程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绝热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应由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提供;
    2 现场抽样的检测报告;
    3 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技术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记录;
    4 隐蔽工程记录;
    5 质量验收记录。
9.0.3 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付总包单位。
9.0.4 未经验收合格的绝热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条文说明
9.0.1 本条系修改后条文。工程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有利于加强自控主体的责任心,当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时,可及时进行处理。
9.0.2 本条系修改后条文。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应提交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体现了施工全过程控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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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18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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