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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沉淀、过滤处理


3.4.1 直冷系统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应根据循环冷却水给水及回水水质,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宜选用表3.4.1中的基本工艺。
表3.4.1  沉淀、过滤处理基本工艺
3.4.2 对不吹氧的炼钢真空精炼装置和轧钢层流等直冷系统,其沉淀、过滤处理水量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宜为循环水量的30%~50%。
3.4.3 直冷系统循环冷却水的混凝沉淀处理,混凝剂配方应根据试验或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条文说明
3.4.1 表3.4.1中直冷循环冷却水沉淀、过滤处理的基本工艺是近期比较普遍采用的处理程序。其中,化学除油器运行需要投加药剂,且操作比较复杂,出水水质不大稳定,因此对水量较大,水质要求严格的大型热轧板厂,基于对水质和运行费用的考虑还应采用二次平流沉淀+高速过滤工艺。对连铸二冷水,为了保证工艺要求的悬浮物≤20mg/L,通常在化学除油之后增加高速过滤工艺。
3.4.3 高炉、转炉煤气清洗水水质变化有其特殊性,比较复杂。目前多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并调节pH值,投加阻垢药剂。混凝剂的配方应现场进行试验最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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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05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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