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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protection of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in electronic engineering

GB 50611-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7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11-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9.0.4(2、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在总结多年来国内的实践经验,吸收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并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防静电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和设计选择,防静电工作区室内装饰设计,防静电工作区电气设计,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系统设计,防静电工作区空气调节系统和工业管道设计,防静电安全工作台的设计选择,离子化静电消除器的设计选择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丽园路478号,邮政编码:20002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子院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
  信息产业部防静电产品检测中心
  中国电子基础产品装备公司
  浙江金华天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保定市万达环境技术工程公司
  上海阳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惠华环境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院
  厦门永平堂静电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杨维垣  陈阵  朱浩南  韩方俊  薛长立  姬倡文  钟景华  黄晓春  吴昌伟  姜俊平  范通川  邬菊逸  孙延林  王福良  马利洋  孙振国  王克鲁  童子明  于刚  杜宝强
    主要审查人:王元光  黄群骥  马乃祥  王寿泰  赵建龙  蒋守雷  罗宏昌  周启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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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GB506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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