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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protection of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in electronic engineering
GB 50611-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2月1日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7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11-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9.0.4(2、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第67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的公告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在总结多年来国内的实践经验,吸收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并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防静电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和设计选择,防静电工作区室内装饰设计,防静电工作区电气设计,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系统设计,防静电工作区空气调节系统和工业管道设计,防静电安全工作台的设计选择,离子化静电消除器的设计选择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丽园路478号,邮政编码:20002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子院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
信息产业部防静电产品检测中心
中国电子基础产品装备公司
浙江金华天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保定市万达环境技术工程公司
上海阳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惠华环境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院
厦门永平堂静电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杨维垣 陈阵 朱浩南 韩方俊 薛长立 姬倡文 钟景华 黄晓春 吴昌伟 姜俊平 范通川 邬菊逸 孙延林 王福良 马利洋 孙振国 王克鲁 童子明 于刚 杜宝强
主要审查人:王元光 黄群骥 马乃祥 王寿泰 赵建龙 蒋守雷 罗宏昌 周启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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