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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系统设计


6.0.1 防静电工作区应设置防静电接地系统。
6.0.2 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系统应由接地体、接地干线、接地支线、接地端子板、接地网格或闭合铜排环组成。
6.0.3 防静电工作区中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的接地方式。
6.0.4 防静电工作区中应含有不同功能要求的接地系统,各接地系统的设计都应符合等电位连接的要求,不同接地系统在接入等电位端子前不应混接。
6.0.5 防静电接地宜选择联合接地方式。当选择单独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并应与防雷接地装置保持20m以上的间距。
6.0.6 防静电工作区中整个接地系统的设计应以防雷接地系统设计为基础。防雷接地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特定行业、特定地面及设施的防雷接地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0.7 防静电工作区顶棚、墙面、地面的防静电接地、人体防静电接地、操作装置和仪器的防静电接地,应分别选择适当位置设置接地连接装置。接地连接装置可使用易于装拆的各种夹式连接器,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可靠。在防静电工作区内应设置防静电接地端子板、接地网格,或截面积不小于100m㎡的闭合接地铜排环。防静电接地引线应从防静电接地端子板、接地网格或闭合铜排环上就近接地,接地引线应使用多股铜线,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5m㎡。
6.0.8 防静电接地系统在接入大地前应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防静电接地端子板。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或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引出的接地主干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95m㎡,并应使用绝缘屏蔽电缆或采用绝缘导线穿金属管敷设。接地主干线引到防静电工作区时应与设置在该区域内的防静电接地端子板连接。防静电接地系统各个连接部位之间电阻值不应大于0.1Ω。
6.0.9 防静电接地主干电缆应避免与非屏蔽电源电缆长距离平行敷设,并应远离防雷引下线。防静电接地主干电缆的屏蔽金属层应两端接地。
6.0.10 防静电接地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用连接器具连接的方式,连接器具应能与接地对象可靠地连接。当接地对象采取间接接地时,应在接地对象上装设紧密结合的可靠的金属导体,并应在金属导体上引出接地导线。金属导体的紧密结合面积不应小于20c㎡。
6.0.11 防静电工作区中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所有金属结构件都应可靠接地。当两个以上的金属结构件相互绝缘时,应将各自的金属结构件进行接地,或在其相互之间连接跨接线,并应接地。
6.0.12 易燃、易爆特定环境的接地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0.1 将静电泄放至大地是消除静电的一种主要方法,为了保证静电迅速、安全、有效地泄放,应设置防静电接地系统。
6.0.3 防静电工作区有较多的电子设备是单相负荷,存在着不平衡电流,而且由于环境中有荧光灯、晶闸管以及其他非线性负荷的存在,在线路中产生高次谐波,使中性线带有较大的电流,而TN-S或TN-C-S供电接地系统中有专用不带电的保护接地PE线,因此安全性好。
6.0.4 防静电工作区必然有多种电子设备和装置,因此除了一般建筑物共有的防雷接地、工作(交流工作)接地、保护(故障保护)接地外,还有直流工作(信号参考接地、逻辑接地)接地、屏蔽接地、功率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系统等。由于各自的功能不同,为了抑制相互干扰,不同功能的接地系统不应混接,而且必须遵循总等电位、局部等电位连接的原则。
6.0.5 图2提供了防静电接地系统满足本条要求的一种布置方式,供参考。
6.0.6 为了解决好各个接地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接地系统设计时,应以防雷接地系统设计为基础。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各种功能接地系统最终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因此应首先考虑防雷接地系统设计,使其他功能接地系统都包含在防雷接地系统的保护范围之内。
    特定行业、特定地面及设施的防雷接地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和现行行业标准《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 754、《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 5068、《航天系统地面设施接地要求》QJ 1211等的有关规定。
6.0.7、6.0.8 防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端口之间应做等电位连接。防静电接地系统应设计低阻抗的静电泄放电气通路,接地导线的横截面除了满足低电阻的要求以外,还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及其他电磁兼容性要求。电子、航天行业标准规定接地主干线截面积不应小于95m㎡,本规范引用了这一规定标准。
    防静电接地主干线通常应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引接。当防静电工作区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与防静电工作区楼层垂直距离较远时,为保证防静电接地端子板与楼层其他接地设备的等电位,防静电接地主干线宜从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引接。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5.2.2条条文说明中提到,当建筑物采用总等电位连接措施后,各等电位连接网络均与共用接地系统有直通大地的可靠连接,每个电子信息系统的等电位连接网络,不宜再设单独的接地引下线接至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而宜将各个等电位连接网络用接地线引至本楼层或电气竖井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6.0.9 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整个设施接地系统获得良好的接地连接和低阻抗的电气通路。为了减少电磁干扰的耦合,接地电缆的屏蔽金属层应两端接地。
6.0.10 接地连接的质量是整个接地系统有效发挥作用的基本要素。由于接地对象必须是金属导体,因而当接地对象是非金属导体时,应在接地对象上设置金属连接件,采取间接接地方式。
6.0.11 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金属物体没有可靠接地时,受到防静电工作区内电气设备的电场作用而表面积聚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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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GB506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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