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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绿地、广场调蓄工程
4.3.1 绿地、广场调蓄工程应根据场地条件和调蓄目的等因素,选择单一形式或组合形式。
4.3.2 调蓄设施宜结合城镇道路、广场、停车场和滨河空间等周边绿地空间建设。
4.3.3 不同类型绿地、广场调蓄工程的调蓄量应按本规范第3.1节的规定确定。当调蓄设施具备多种功能时,总调蓄量应为按各功能计算的调蓄量之中的最大值,调蓄深度和平面面积等参数应根据设施类型和场地条件确定。
4.3.4 生物滞留设施可设置于停车场、街心花园、道路两侧或小区绿地等位置。
4.3.5 生物滞留设施宜在土基上铺设,自上而下宜设置蓄水层、覆盖层、种植层、透水土工布和砾石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水层深度应根据生物滞留设施的型式、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定,宜为0~300mm,并应设100mm的超高;
2 覆盖层厚度宜为50mm。有蓄水层时宜采用陶粒、钢渣等材料;无蓄水层时,宜采用松树皮等材料;
3 种植层介质类型和深度应满足雨水净化的要求,并应符合植物种植要求;
4 种植层底部宜设置不小于200g/㎡的长丝透水土工布;
5 砾石层厚度宜为250mm~300mm,可在其底部埋置管径为100mm~150mm的穿孔排水管。
4.3.6 生物滞留设施的表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Af——生物滞留设施表面积(㎡);
V——调蓄容积(m³),按本规范公式(3.1.5)计算;
fm——土壤入渗率(mm/h);
dbc——生物滞留设施种植层和砾石层的总厚度(mm);
nr——植被及种植层和砾石层平均孔隙率;
dp——生物滞留设施表面蓄水层厚度(mm);
nz——植物横截面积占蓄水层表面积的百分比。
4.3.7 浅层调蓄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管道或箱涵拼装而成;
2 宜设置进水井、进出水管、排泥检查井、溢流口、取水口和单向截止阀等设施;
3 宜具有排泥的功能;
4 具有渗透功能的调蓄池四周宜采用粒径20mm~50mm级配碎石包裹,调蓄池上、下碎石层厚度均应大于150mm;
5 两组调蓄池间距不应小于800mm;
6 底部设置穿孔管排水时,宜选择不小于200g/㎡长丝土工布包裹。
4.3.8 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凹式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凹深度应根据设计调蓄容量、绿地面积、植物耐淹性能、土壤渗透性能和地下水位等合理确定,宜为100mm~250mm;
2 宜设置多个雨水进水口,进水口处标高宜高于汇水地面标高50mm~100mm,并宜设置拦污设施和消能设施;
3 调蓄雨水的排空时间不应大于绿地中植被的耐淹时间;
4 应在绿地低洼处设置出流口并与下游排水通道相连。
4.3.9 下沉式广场调蓄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功能宜为削减峰值流量;
2 应设置专用雨水出入口,入口处标高宜高于汇水地面标高50mm~100mm,且应设置拦污设施,出水可设计为多级出水口形式;
3 排空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4.9条的规定,宜为降雨停止后2h内排空;
4 应设置清淤装置和检修通道;
5 应设置疏散通道和警示牌,并应设置预警预报系统。
4.3.10 利用城镇公园等开放空间建设的多功能调蓄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结合排水系统、城镇景观、竖向规划和公园本身的建设进行设计,利用公园内绿地和水体等发挥调蓄功能;
2 公园内发挥调蓄功能的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3.2 调蓄设施宜结合城镇道路、广场、停车场和滨河空间等周边绿地空间建设。
4.3.3 不同类型绿地、广场调蓄工程的调蓄量应按本规范第3.1节的规定确定。当调蓄设施具备多种功能时,总调蓄量应为按各功能计算的调蓄量之中的最大值,调蓄深度和平面面积等参数应根据设施类型和场地条件确定。
4.3.4 生物滞留设施可设置于停车场、街心花园、道路两侧或小区绿地等位置。
4.3.5 生物滞留设施宜在土基上铺设,自上而下宜设置蓄水层、覆盖层、种植层、透水土工布和砾石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水层深度应根据生物滞留设施的型式、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定,宜为0~300mm,并应设100mm的超高;
2 覆盖层厚度宜为50mm。有蓄水层时宜采用陶粒、钢渣等材料;无蓄水层时,宜采用松树皮等材料;
3 种植层介质类型和深度应满足雨水净化的要求,并应符合植物种植要求;
4 种植层底部宜设置不小于200g/㎡的长丝透水土工布;
5 砾石层厚度宜为250mm~300mm,可在其底部埋置管径为100mm~150mm的穿孔排水管。
4.3.6 生物滞留设施的表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Af——生物滞留设施表面积(㎡);
V——调蓄容积(m³),按本规范公式(3.1.5)计算;
fm——土壤入渗率(mm/h);
dbc——生物滞留设施种植层和砾石层的总厚度(mm);
nr——植被及种植层和砾石层平均孔隙率;
dp——生物滞留设施表面蓄水层厚度(mm);
nz——植物横截面积占蓄水层表面积的百分比。
4.3.7 浅层调蓄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管道或箱涵拼装而成;
2 宜设置进水井、进出水管、排泥检查井、溢流口、取水口和单向截止阀等设施;
3 宜具有排泥的功能;
4 具有渗透功能的调蓄池四周宜采用粒径20mm~50mm级配碎石包裹,调蓄池上、下碎石层厚度均应大于150mm;
5 两组调蓄池间距不应小于800mm;
6 底部设置穿孔管排水时,宜选择不小于200g/㎡长丝土工布包裹。
4.3.8 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凹式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凹深度应根据设计调蓄容量、绿地面积、植物耐淹性能、土壤渗透性能和地下水位等合理确定,宜为100mm~250mm;
2 宜设置多个雨水进水口,进水口处标高宜高于汇水地面标高50mm~100mm,并宜设置拦污设施和消能设施;
3 调蓄雨水的排空时间不应大于绿地中植被的耐淹时间;
4 应在绿地低洼处设置出流口并与下游排水通道相连。
4.3.9 下沉式广场调蓄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功能宜为削减峰值流量;
2 应设置专用雨水出入口,入口处标高宜高于汇水地面标高50mm~100mm,且应设置拦污设施,出水可设计为多级出水口形式;
3 排空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4.9条的规定,宜为降雨停止后2h内排空;
4 应设置清淤装置和检修通道;
5 应设置疏散通道和警示牌,并应设置预警预报系统。
4.3.10 利用城镇公园等开放空间建设的多功能调蓄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结合排水系统、城镇景观、竖向规划和公园本身的建设进行设计,利用公园内绿地和水体等发挥调蓄功能;
2 公园内发挥调蓄功能的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条文说明
4.3.1 根据城镇绿地类型将绿地调蓄工程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狭义的绿地调蓄包括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池、绿色缓冲带等;广义的绿地调蓄则包括利用城市公园、开放空间等绿地所建设的调蓄设施。
本规范中绿地、广场调蓄工程的分类根据调蓄空间设置方法的不同分为生物滞留设施、浅层调蓄池、下凹式绿地和下沉式广场。生物滞留设施是指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过滤、吸收等作用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包括雨水花园和景观性滞留池等。浅层调蓄池是采用人工材料在绿地下部浅层空间建设的调蓄设施,增加调蓄能力,适用于土壤入渗率低、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一般用于雨水综合利用系统。下凹式绿地是利用绿地本身建设的调蓄设施,可用于源头调蓄和排涝除险调蓄,当用于源头调蓄时,利用下凹式绿地的渗透能力控制径流污染和削减峰值流量,当用于排涝除险调蓄时,利用下凹式绿地上部的调蓄空间削减峰值流量,缓解下游系统的排水压力,防治城镇内涝。下沉式广场是利用广场本身建设的调蓄设施,一般用于排涝除险调蓄,可利用的下沉式广场包括城镇广场、运动场、停车场等,但行政中心、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所在的下沉式广场不应作为雨水调蓄设施。
4.3.2 可结合道路红线内外的绿化带,广场和停车场等开放空间的场地条件和绿化方案,分散设置小规模的调蓄设施;滨河空间可建设大规模的调蓄设施。
4.3.4 生物滞留设施根据应用位置不同可分为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和生态树池等,一般设置在停车场、街心花园、道路两侧或小区绿地等位置,其规模可根据地形灵活选择,是一种应用较广的源头控制设施。
4.3.5 生物滞留设施蓄水层的作用是收集径流雨水,并在径流量大时暂时储存雨水。蓄水层的高度由溢流管控制,其设置应考虑植物的耐淹程度和土壤渗透性能。有些设置于建筑物周围的高位花坛为了景观需要也可不设置蓄水层。
覆盖层的作用是防止雨水径流对种植层的直接冲刷,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可以使植物根部保持潮湿,为生物生长和分解有机物提供媒介,并截留吸附部分污染物。
种植层除了为植物生长提供必要的营养物质外,还具有过滤径流雨水的作用。种植土的配比应根据当地的自然和经济条件综合确定。为防止种植层介质流失,种植层底部一般设置透水土工布隔离层,也可采用厚度不小于100mm的砂层(细砂和粗砂)代替。
砾石层起到排水作用,厚度一般为250mm~300mm,可在其底部埋置管径为100mm~150mm的穿孔排水管,砾石应洗净且粒径不小于穿孔管的开孔孔径;为提高生物滞留设施的调蓄作用,在穿孔管底部可增设一定厚度的砾石调蓄层。
4.3.6 当种植层的渗透性能较差时,其下方砂滤层和砾石层的储水空间难以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在应用公式(4.3.6)时应对nr加以修正,种植层渗透系数应按最不利情况下渗透系数取值。
4.3.7 浅层调蓄池是在人行道、广场的铺装层或绿化种植土以下,在地下水位以上用人工材料堆砌成大小、形状不同的雨水调蓄空间。浅层调蓄池可以采用在地下埋设大口径玻璃钢管道(半管)、HDPE管道(半管)或组装式拼装箱涵等形式,形成足够的蓄水空间,具体设计应根据当地条件灵活选择。浅层调蓄池宜设置进水井,以便在运行维护过程中观察调蓄池的水位情况,指导运行;当调蓄池用于雨水回收利用时,应设置取水口,收集的雨水一般用于绿化浇灌,可用绿化浇灌车上的吸水设备直接从吸水口取水。
为防止雨水中污染物质沉积造成板结从而影响浅层调蓄池的功能发挥,浅层调蓄池一般通过设置流槽或坡度等措施达到排泥的要求。
对于具有渗透功能的浅层调蓄池,一般在人工材料底部敷设级配碎石等渗水材料以提高下渗速率。
两组调蓄池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便于维护和检修。
4.3.8 下凹式绿地可用于源头调蓄和排涝除险调蓄。用于源头调蓄的下凹式绿地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 51222的相关条文进行设计。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凹式绿地下凹深度宜为100mm~250mm,如果设置过浅,调蓄雨水的能力不够,达不到充分蓄渗雨水的功能;设置过深则影响植被正常生长。绿地土壤的入渗率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的相关规定。
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凹式绿地宜根据周边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竖向规划设置多个雨水进水口,并设置格栅作为拦污设施,设置碎石区作为消能设施,避免雨水集中大流量冲刷绿地,破坏植被和土层。
下凹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和占地比例计算完成后应根据土壤入渗条件验算最不利情况下下凹式绿地雨水排空所需的时间,要求不能超过绿地中植被的耐淹时间,在我国下凹式绿地建设较多的北京地区,一般植物的耐淹时间为1d~3d。
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凹式绿地是在周边排水系统超载的情况下运行,因此可不设置溢流设施,而应在绿地低洼处设置出流口。与出流口相连的出水管标高应高于下游排水通道的标高,以便周边排水系统有排水余量时,下凹式绿地内的积水可通过出流管排放至下游排水通道,避免下凹式绿地长时间受淹。
4.3.9 下沉式广场调蓄设施是利用城镇广场、运动场、停车场等空间建设的多功能调蓄设施,设置的主要目的以削减峰值流量为主,调蓄超出雨水管渠排除能力的雨水径流、防治内涝发生。通过和城镇排水系统的结合,在暴雨发生时发挥临时的调蓄功能,提高汇水区域的排水防涝标准,无降雨或小雨期间广场发挥其自身功能。
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沉式广场的专用入口标高过低,将造成下沉式广场频繁进水,增加运行维护的难度和成本;专用入口标高过高时,周边地面积水将不能及时地流入下沉式广场,无法有效控制周边地区超出管渠排除能力的雨水径流。有条件的地区,下沉式广场专用入口的标高宜通过数学模型模拟计算确定。同时入口应设置格栅等拦污设施,以防止雨水对广场空间造成冲刷侵蚀,并减少污染物随雨水径流汇入广场。
根据下沉式广场的调蓄深度,广场底部标高和下游管渠的设计水位标高,可确定采用重力或水泵排空方式排空积水。本规范第4.4.9条给出的排空时间计算方法是按照出口自由出流考虑的,未考虑下游雨水管渠水位的顶托影响。因此,下沉式广场实际排空时间可能高于设计排空时间(2h)。
为保障暴雨发生时的人员安全,应设置疏散通道、警示牌和预警预报系统,标明该设施发挥调蓄功能的启动条件、可能被淹没的区域和目前的功能状态。
4.3.10 应充分利用公园内绿地和水体等发挥调蓄功能,同时可与生物滞留设施等结合使用,发挥更大的调蓄功能。
为保障暴雨发生时的人员安全,公园内发挥调蓄功能的区域应设置警示牌等安全防护设施,标明该区域发挥调蓄功能的启动条件、可能被淹没的范围和目前的功能状态。
本规范中绿地、广场调蓄工程的分类根据调蓄空间设置方法的不同分为生物滞留设施、浅层调蓄池、下凹式绿地和下沉式广场。生物滞留设施是指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过滤、吸收等作用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包括雨水花园和景观性滞留池等。浅层调蓄池是采用人工材料在绿地下部浅层空间建设的调蓄设施,增加调蓄能力,适用于土壤入渗率低、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一般用于雨水综合利用系统。下凹式绿地是利用绿地本身建设的调蓄设施,可用于源头调蓄和排涝除险调蓄,当用于源头调蓄时,利用下凹式绿地的渗透能力控制径流污染和削减峰值流量,当用于排涝除险调蓄时,利用下凹式绿地上部的调蓄空间削减峰值流量,缓解下游系统的排水压力,防治城镇内涝。下沉式广场是利用广场本身建设的调蓄设施,一般用于排涝除险调蓄,可利用的下沉式广场包括城镇广场、运动场、停车场等,但行政中心、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所在的下沉式广场不应作为雨水调蓄设施。
4.3.2 可结合道路红线内外的绿化带,广场和停车场等开放空间的场地条件和绿化方案,分散设置小规模的调蓄设施;滨河空间可建设大规模的调蓄设施。
4.3.4 生物滞留设施根据应用位置不同可分为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和生态树池等,一般设置在停车场、街心花园、道路两侧或小区绿地等位置,其规模可根据地形灵活选择,是一种应用较广的源头控制设施。
4.3.5 生物滞留设施蓄水层的作用是收集径流雨水,并在径流量大时暂时储存雨水。蓄水层的高度由溢流管控制,其设置应考虑植物的耐淹程度和土壤渗透性能。有些设置于建筑物周围的高位花坛为了景观需要也可不设置蓄水层。
覆盖层的作用是防止雨水径流对种植层的直接冲刷,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可以使植物根部保持潮湿,为生物生长和分解有机物提供媒介,并截留吸附部分污染物。
种植层除了为植物生长提供必要的营养物质外,还具有过滤径流雨水的作用。种植土的配比应根据当地的自然和经济条件综合确定。为防止种植层介质流失,种植层底部一般设置透水土工布隔离层,也可采用厚度不小于100mm的砂层(细砂和粗砂)代替。
砾石层起到排水作用,厚度一般为250mm~300mm,可在其底部埋置管径为100mm~150mm的穿孔排水管,砾石应洗净且粒径不小于穿孔管的开孔孔径;为提高生物滞留设施的调蓄作用,在穿孔管底部可增设一定厚度的砾石调蓄层。
4.3.6 当种植层的渗透性能较差时,其下方砂滤层和砾石层的储水空间难以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在应用公式(4.3.6)时应对nr加以修正,种植层渗透系数应按最不利情况下渗透系数取值。
4.3.7 浅层调蓄池是在人行道、广场的铺装层或绿化种植土以下,在地下水位以上用人工材料堆砌成大小、形状不同的雨水调蓄空间。浅层调蓄池可以采用在地下埋设大口径玻璃钢管道(半管)、HDPE管道(半管)或组装式拼装箱涵等形式,形成足够的蓄水空间,具体设计应根据当地条件灵活选择。浅层调蓄池宜设置进水井,以便在运行维护过程中观察调蓄池的水位情况,指导运行;当调蓄池用于雨水回收利用时,应设置取水口,收集的雨水一般用于绿化浇灌,可用绿化浇灌车上的吸水设备直接从吸水口取水。
为防止雨水中污染物质沉积造成板结从而影响浅层调蓄池的功能发挥,浅层调蓄池一般通过设置流槽或坡度等措施达到排泥的要求。
对于具有渗透功能的浅层调蓄池,一般在人工材料底部敷设级配碎石等渗水材料以提高下渗速率。
两组调蓄池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便于维护和检修。
4.3.8 下凹式绿地可用于源头调蓄和排涝除险调蓄。用于源头调蓄的下凹式绿地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 51222的相关条文进行设计。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凹式绿地下凹深度宜为100mm~250mm,如果设置过浅,调蓄雨水的能力不够,达不到充分蓄渗雨水的功能;设置过深则影响植被正常生长。绿地土壤的入渗率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的相关规定。
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凹式绿地宜根据周边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竖向规划设置多个雨水进水口,并设置格栅作为拦污设施,设置碎石区作为消能设施,避免雨水集中大流量冲刷绿地,破坏植被和土层。
下凹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和占地比例计算完成后应根据土壤入渗条件验算最不利情况下下凹式绿地雨水排空所需的时间,要求不能超过绿地中植被的耐淹时间,在我国下凹式绿地建设较多的北京地区,一般植物的耐淹时间为1d~3d。
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凹式绿地是在周边排水系统超载的情况下运行,因此可不设置溢流设施,而应在绿地低洼处设置出流口。与出流口相连的出水管标高应高于下游排水通道的标高,以便周边排水系统有排水余量时,下凹式绿地内的积水可通过出流管排放至下游排水通道,避免下凹式绿地长时间受淹。
4.3.9 下沉式广场调蓄设施是利用城镇广场、运动场、停车场等空间建设的多功能调蓄设施,设置的主要目的以削减峰值流量为主,调蓄超出雨水管渠排除能力的雨水径流、防治内涝发生。通过和城镇排水系统的结合,在暴雨发生时发挥临时的调蓄功能,提高汇水区域的排水防涝标准,无降雨或小雨期间广场发挥其自身功能。
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沉式广场的专用入口标高过低,将造成下沉式广场频繁进水,增加运行维护的难度和成本;专用入口标高过高时,周边地面积水将不能及时地流入下沉式广场,无法有效控制周边地区超出管渠排除能力的雨水径流。有条件的地区,下沉式广场专用入口的标高宜通过数学模型模拟计算确定。同时入口应设置格栅等拦污设施,以防止雨水对广场空间造成冲刷侵蚀,并减少污染物随雨水径流汇入广场。
根据下沉式广场的调蓄深度,广场底部标高和下游管渠的设计水位标高,可确定采用重力或水泵排空方式排空积水。本规范第4.4.9条给出的排空时间计算方法是按照出口自由出流考虑的,未考虑下游雨水管渠水位的顶托影响。因此,下沉式广场实际排空时间可能高于设计排空时间(2h)。
为保障暴雨发生时的人员安全,应设置疏散通道、警示牌和预警预报系统,标明该设施发挥调蓄功能的启动条件、可能被淹没的区域和目前的功能状态。
4.3.10 应充分利用公园内绿地和水体等发挥调蓄功能,同时可与生物滞留设施等结合使用,发挥更大的调蓄功能。
为保障暴雨发生时的人员安全,公园内发挥调蓄功能的区域应设置警示牌等安全防护设施,标明该区域发挥调蓄功能的启动条件、可能被淹没的范围和目前的功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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