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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医疗保健


8.7.1 森林公园可建立医疗保健设施。
8.7.2 医疗保健建筑及其布局,应与森林公园景观和自然环境相协调。
8.7.3 医疗保健设施和用品,应根据森林公园的性质、特点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设置和匹配。
条文说明
8.7.1 在森林旅游活动中,游客的受伤、患病是难免的。因此,森林公园设计除了考虑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外,还应建立医疗保健设施,以便及时有效地救护游客中的伤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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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GB/T5104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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