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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一般规定


8.1.1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设计应按系统规模、出水水质、制水工艺、设备选型等技术因素结合经济条件、运行管理水平等要求确定合适的自动化程度,设计与选配控制系统和现场测量仪器仪表。

8.1.2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自动控制设计,应同时保证手动控制装置操作的可能。

8.1.3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应根据制水工艺、制水设备及其介质输送系统的特点及监控功能需求情况,确定测量与控制对象、内容和控制参数,选择相应的监控系统,配置控制装置和现场传感器、变送器、阀门和执行机构等外部设备。

8.1.4  现场仪表应按介质输送系统和制水设备的控制参数,选配压力、液位、流量、温度传感器及其显示与控制仪表。

条文说明

8.1.1  由于电子工业各行业生产工艺用纯水的水质、制备工艺和纯水用量等设计指标,以及纯水站规模、过程测量与控制需求情况等不尽相同,应结合各行业纯水站特点、规模和监控功能的具体要求,设计与合理选配各类制水设备、监控系统和现场测量仪器仪表。

8.1.3  根据各行业纯水站制备工艺及其制水设备与介质输送系统配置和控制功能,设计确定纯水制备过程测量与控制技术条件,选择监控系统及其外部设备的配置。本条文中所称的介质是指水系统中原水、纯水、中水、热(冷)媒水及工艺用液体化学品等。

8.1.4  现场仪表包括常用的液位、流量、压力、温度传感器及其显示与控制仪表,应视各行业纯水站监控参数、部位及具体要求,设计选配现场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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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8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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