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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基础自动化系统(L1)
9.2.1 基础自动化系统(L1)应包括电气传动控制和仪表控制,宜采用一体化系统。
9.2.2 各生产机组宜设置相对独立的基础自动化系统(L1)。
9.2.3 系统软件的编程语言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可编程序控制器》GB/T 15969的有关规定。
9.2.4 人机接口(HMI)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机接口(HMI)应具有人性化的特点,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 2893中对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的要求;
2 主要生产机组操作室、机旁操作台(箱)上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紧急停车按钮应采用带机械保持的红色蘑菇头按钮;
3 通过人机接口(HMI)计算机或触摸屏等进行的重要操作,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9.2.5 应用软件应满足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的需求,并应确保在调试和运行过程中不会因为应用软件本身的缺陷造成人身或设备伤害。
9.2.6 紧急停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紧急停车区域应按照工艺生产关联的密切程度划分,与触发点密切相关的设备应划分到同一区域;
2 紧急停车系统应由继电器构成的硬件电路或PLC组成;
3 紧急停车状态应人工确认后手动解除,且解除后不能导致有关设备的自动重新起动。
9.2.7 过程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功能较复杂的生产机组,宜设置过程数据采集系统;
2 应按照功能需求确定系统的结构形式以及数据采样、存储与处理方式。
9.2.6 机组的停车分正常停车、快速停车和紧急停车。其中紧急停车由操作人员通过急停按钮启动或由重大故障信号触发,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机组停车,以保护设备或人身安全。
紧急停车系统一般由硬件电路或PLC构成。硬件电路中的继电器可采用“安全继电器”,PLC可采用“安全PLC”。所谓“安全继电器/PLC”,是指按照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有关系统的功能安全》IEC 61508规定获得“安全认证”的继电器/PLC产品,因IEC 61508系列标准目前尚未为中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用,且涉及“认证”体系的问题,所以本规范中未强调采用“安全继电器”或“安全PLC”。
9.2.7 对于轧机等快速响应设备,采集系统通过网络读取数据则扫描周期过长,也可能丢失数据,则采用在控制器中插入硬件卡的方式获得数据,但成本较高。对于非快速设备则可以采用价格相对低廉的网络方式获取数据。
采用何种结构形式主要取决于需要采集信号自身的变化速度,采样频率应能准确反映信号的变化情况。
由于采集的数据量很大,因此采集系统必须具备较大的存储空间。维护人员需要对数据进一步的分析,因此采集系统软件上需要配置各种数据分析和数据处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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