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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光纤厂工程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并应为安装工程施工、调试检修、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创造条件。

3.1.2  光纤厂工程设计应贯彻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3.1.3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建设光纤厂时,其建筑物、构筑物和管道系统的抗震设防类别应按丙类进行抗震设防设计。

条文说明

3.1.1  光纤厂工程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本条是光纤厂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

3.1.2  光纤厂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较大,光纤厂工程设计应贯彻节约能源的方针;光纤厂生产过程中,要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设计中应采取降低废气、废水等对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保护环境。

3.1.3  6度及6度以上地震区建设光纤厂,其抗震设防类别按丙类,即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进行地震力计算和抗震构造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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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094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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