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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总平面布置


3.3.1  光纤厂应按工艺生产系统、动力辅助系统、仓储系统、办公和管理系统等功能分区进行总平面布置,人流、物流出入口布置应避免交叉干扰。

3.3.2  光纤厂宜设环形消防通道,若有困难时可沿厂房长边的两侧设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3.3.3  光纤厂厂区道路面层宜选用整体性能好、发尘少的材料。

3.3.4  光纤拉丝间离城市主要道路的直线距离宜大于50m。

3.3.5  光纤生产厂房周围宜种植常绿灌木和草皮,不宜种植对生产环境有影响的高大乔木。

条文说明

3.3.1  光纤厂系统比较多,各系统的按功能分区有利于缩短管线,减少能耗,有利于工厂安全、有效的运行和管理。

3.3.2  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便于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能及时到达火灾点施救,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

3.3.3  道路面层应选择:沥青路面整体性能好、发尘少的材料,可以减少道路路面发尘而对洁净厂房环境的污染。

3.3.4  光纤拉丝间离开城市主要道路的直线距离宜大于50m,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第4.1.3条的规定,以满足光纤拉丝所需的防微振要求。

3.3.5  绿化有良好的吸尘、阻尘作用,对改善厂区的洁净环境具有显著的效果。高大乔木易产生花絮、绒毛、粉尘,故厂房周围宜种植常绿灌木和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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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094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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