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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供电
7.1.1 光纤厂拉丝间和拉丝塔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为二级负荷,其余宜为三级负荷。
7.1.2 光纤厂拉丝塔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7.1.3 拉丝塔循环冷却水系统宜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7.1.4 光纤厂变电站的布置宜靠近主要用电负荷中心。
7.1.5 UPS电源室应靠近变电站布置,且应设置空调。
7.1.6 工艺设备负荷与其他负荷宜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变压器分别供电。
7.1.7 厂房的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7.1.8 光纤厂房的防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 50611的有关规定。
7.1.2 光纤拉丝塔计算机控制系统在运行中突然断电将丢失数据,必须设置UPS电源。
7.1.3 光纤拉丝塔的循环冷却水系统突然断电停运,有可能损坏拉丝炉,造成财产损失。设置UPS电源可保证拉丝炉在突然断电时,有不间断的冷却水供应。有的企业采用设置高位冷却水箱,不设UPS电源,也是一种方案。由于UPS电源一次投入大,又有维护费用,宜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较确定供电方案。
7.1.4 光纤厂的变电站位于或接近主要用电负荷的厂房,可以缩短母线槽或大截面电缆长度,减小电压降,降低电能损失,节能又节省投资。
7.1.5 UPS电源室靠近变电站设置是为了方便进出线;设置空调是为了保证UPS电源工作环境不受极端气候条件的影响。
7.1.6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大容量动力设备的启停及负荷变化对工艺设备正常运行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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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 精密设备、仪器容许振动通用标准曲线和应用说明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4.1 光纤拉丝
- 4.2 光纤筛选/复绕、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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