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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要求,污染治理应结合生产工艺的革新,采用可靠、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使环境保护设计与工艺设计、环境保护措施与生产措施相互协调。生产工艺设计应采用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3.0.2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要求,污染物应达标后排放。
3.0.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可再生资源,以及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余热、余压等二次能源,应按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要求,采用有效的综合利用技术。
3.0.4 治理方案选择时,应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3.0.5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应减少废水排放,排出的废水应采取清污分流、水资源化利用的处理措施。
3.0.6 固体废物处理应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固体废物处理应根据国家固废分类原则,分类处置。
3.0.7 橡胶工厂建设时,应配套建设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0.8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应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3.0.9 环境保护设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粉尘防治设施;
2 废气净化设施;
3 废水和污水处理设施;
4 噪声防治设施;
5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6 绿化设施。
3.0.10 建设项目各阶段环境保护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0.11 环境保护专篇设计应按规定提纲编制相关内容。
3.0.1、3.0.3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梯次利用的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生产工艺革新、自然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利用、“三废”综合利用、余热综合利用等方面以及生产过程污染物治理等环保设计方案。
3.0.6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以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对有利用价值的,应考虑采取回收或综合利用措施;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可采取无害化堆置或焚烧等处理措施。
3.0.7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以预防为主的环保政策的重要体现。建设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的规定,把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使用后产生环境污染问题。而同时设计又是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前提。
3.0.8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提出的为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对上述文件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其污染防治措施的效果,是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内容。因此,环境保护设计应执行和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3.0.10 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按国家规定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内容,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计基本原则。
3.0.11 环境保护专篇设计应按大纲编写,纲要如下:
(1)设计依据:
1)编制依据;
2)政策与法规;
3)规范与标准。
(2)工程概述:
1)工程概况:
①基本情況;
②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③工作制度及时间。
2)工艺技术和生产方法。
(3)主要污染源分析:
1)废水;
2)废气、粉尘;
3)固体废物;
4)噪声;
5)污染源排放汇总。
(4)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处理;
2)废气、粉尘处理;
3)噪声防治;
4)固体废物处置。
(5)绿化方案:绿化设计情況,包括布局、绿化植物的选择、绿地率等。
(6)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环境管理;
2)环境监测。
(7)环境保护专项投资。
(8)附图及附表:
1)总图;
2)工艺流程及污染物排放框图;
3)生产设备布置图;
4)生产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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