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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污染源控制
8.2.1 生产过程中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应合理选择和利用绿色原材料、清洁能源和其他资源,减少固体废物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工厂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应按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采取回收或其他处置措施。
8.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执行。
8.2.3 危险固体废物的贮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执行。
8.2.4 危险固体废物严禁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合收集、装运与堆存。
8.2.5 固体废物在处置过程中,应采取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的防治措施。
8.2.1 为了从源头控制污染的产生,工艺设计应积极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绿色原材料和清洁能源,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
8.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危险废物由于具有相应的危险特征,严禁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收集、装运与堆存,避免造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变成危险废物的可能。
8.2.5 固体废物在处置过程中,有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如固体废物在焚烧过程中,由于不完全燃烧,会产生臭味、一氧化碳气体、二噁英等污染物质,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在设计中要同时考虑防治措施,而且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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