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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套架与防撞梁布置


3.5.1  井塔应设置防止提升容器或平衡锤过卷的防撞梁,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撞梁应设置在提升容器或平衡锤过卷高度限值以上的位置,防撞梁底部的防撞木底标高不应低于过卷高度终止标高;

    2  防撞梁底至导向轮层间的净高应由工艺专业确定;

    3  防撞梁底部应设防撞木,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

3.5.2  支撑罐道和卸载系统的套架可采用分段式或整体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套架宜采用钢结构;整体式套架底梁应支承在井颈上或悬挂于井塔某一层楼盖结构上;分段式套架应利用井塔楼层梁作立柱支点,并宜将楼层梁兼作套架横梁;

    2  整体式套架与井塔间应计入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3  套架下部进出提升容器侧的横梁应设计成可拆卸式构件。

3.5.3  罐道、楔形罐道、四角罐道、卸载曲轨、缓冲装置、防坠器和安全门均应固定在套架上。

3.5.4  外动力开闭器可固定在套架上。

条文说明

3.5.1  提升容器在提升过程中由于意外受到某种阻碍(包括灌道、灌道梁或井壁等的不正常突出结构),或由于操作失误和电控失灵引起全速过卷,容器突然被卡住,而提升机仍继续向上提升容器,导致一侧提升钢丝绳全部被拉断,这时就产生了偶然荷载,就应该在提升容器或平衡锤过卷高度限值以上的位置设置防止提升容器或平衡锤过卷的防撞梁。防撞梁底应设防撞木,防撞木的材料可为木材及其他材料。

3.5.2  整体式套架一般是独立的钢结构支架,当为罐笼提升或混合提升时都直接支撑于井颈上,而仅在水平方向与井塔相联系,竖向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做成活动连接。当为箕斗提升时,套架也可支撑于井颈上或吊挂在井塔的某一层楼盖结构上,同样另一端的连接也应做成竖向活动连接。整体式套架耗钢量较大,但有利于安装和井塔倾斜时的调整,目前广泛使用。分段式套架是利用塔身楼盖梁作支点并兼作套架横梁,套架立柱及斜撑分段设置大多数采用钢结构。此种型式套架结构简单,节约钢材,但施工麻烦,井塔倾斜时调整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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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提升井塔设计规范 GB5118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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