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1 一般构造


6.1.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最大水胶比应为0.50。

6.1.2  壁板厚度不应小于200mm;当各层壁板厚度不相等时,相邻层壁板厚度差不宜超过较小壁板厚度的1/3。

6.1.3  矩形平面井塔壁板的四角连接处,在内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壁板厚度且不小于250mm的腋角,也可设置角柱。

6.1.4  混凝土框架柱纵钢筋每侧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3%。

6.1.5  提升机大厅层现浇楼板厚度宜为板短向跨度的1/15,且不应小于150m,楼板应双向双层配筋;其他楼层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20mm。

6.1.6  钢筋混凝土井塔屋面承重结构采用钢结构时,宜设置钢-混凝土组合或非组合屋面板。钢檩条上翼缘表面应设置抗剪件,混凝土屋面板应与周边井塔壁板或梁整体浇筑。

6.1.7  钢井塔宜采用钢-混凝土组合楼板或非组合楼板,钢梁上翼缘表面应设置抗剪件;楼板应增设水平支撑。

6.1.8  采用滑模施工时,滑模通过的梁内不宜设置斜向钢筋,主筋宜按偶数配置。

条文说明

6.1.2  壁板厚度应同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附录D的墙体稳定验算要求。

6.1.3  壁板角部加腋水平钢筋的直径、间距同剪力墙水平钢筋(图2)。竖向附加钢筋不少于212。

图2  角部加腋配筋

6.1.6  钢筋混凝土井塔屋面承重结构为轻钢结构时,设置组合楼板和非组合楼板,增强井塔的整体性,提高井塔的抗震性能。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矿山提升井塔设计规范 GB51184-201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