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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终孔验收与资料提交


10.7.1  钻孔达到设计孔深后,应由有关责任人进行终孔验收。验收应按钻孔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及相应钻探(成孔)质量标准逐项进行。钻孔验收结束后,应填写钻孔验收单。

10.7.2  钻孔验收后,应及时将原始报表等钻探资料、所采取的样品进行整理,并应按规定一并移交有关部门。

条文说明

10.7.2  钻孔竣工验收后,钻孔施工负责人应指派专人将原始报表、钻孔设计任务书、钻孔验收报告单,以及孔深校正与测斜记录、抽水或压水试验记录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钻探资料整理、装订成册报有关部门;钻进中按规定所采取的试样送交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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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建设钻探技术规范 GB5073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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