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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包装运输
Ⅰ 主控项目
5.6.1 构件及其防腐蚀层验收结束后,应在构件上按原编号标注进行编号,重大构件应标明重量、重心位置。安装时起定位作用的构件应做定位标记。
检查数量:全数。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测量。
5.6.2 构件出厂时,制造单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钢结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并应在图中注明修改部位;
2 制作中对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3 所用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4 产品合格证;
5 发运构件的清单。
检查数量:全数。
检验方法:审阅文件。
Ⅱ 一般项目
5.6.3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配套包装箱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要保持防腐蚀层完好,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脏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6.1 当构件起吊时重心位于钢索两吊点之外或构件的偏斜会导致安装不利时,要标明构件重心位置。构件重量超过同类构件平均单件重量时称为重大构件,要标明重心位置和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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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高耸结构分项工程验收
- 3.3 高耸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 4 地基与基础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2 混凝土基础
- 4.3 桩基础
- 4.4 岩石锚杆基础
- 4.5 预应力锚栓
- 5 高耸钢结构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 5.3 零件和构件加工
- 5.4 预拼装
- 5.5 防腐蚀处理
- 5.6 包装运输
- 5.7 安装
- 6 高耸混凝土结构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模板工程
- 6.3 钢筋工程
- 6.4 预应力工程
- 6.5 混凝土工程
- 附录A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B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C 高耸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
- 附录D 高耸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 附录E 高耸结构分部和子分部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F 高耸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G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H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J 岩石锚杆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K 预应力锚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L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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