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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模板及其支撑结构应根据工程特点进行设计,应满足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6.1.2 高耸混凝土工程施工时,可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电动(液压)提模工艺、滑模工艺或其他工艺。

6.1.3 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筒壁的厚度不宜小于160mm;采用电动(液压)提模工艺或移置模板工艺施工时,筒壁厚度不宜小于140mm。

6.1.4 采用滑模施工时,滑模的设计、安装、使用及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 50113的规定。

6.1.5 滑动模板支承杆的接头应牢固,当通过千斤顶后,支承杆应与环向钢筋点焊连接。当利用支承杆等强度代替结构受力钢筋时,其接头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 50113的规定。

6.1.6 采用滑动模板工艺施工时,混凝土在脱模后不应坍落和拉裂,其脱模强度不得低于0.2MPa。

6.1.7 电动(液压)提模工艺的上下层模板宜采用承插方式连接,内外均应设置收分模板。外模板应捆紧,内模板应支顶牢固,模板上口应设置对撑。

6.1.8 模板检验批可根据具体施工工艺来确定,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宜每5m高为一个验收批;采用提模工艺施工时,每提升一次为一个验收批。

6.1.9 钢筋工程的原材料、加工、安装、连接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6.1.10 筒壁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机械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有关规定,焊接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和《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 27的有关规定。

6.1.11 竖向钢筋应沿筒壁周围均匀布置,钢筋弯钩背向模板面,当结构筒壁的半径和高度变化引起纵向钢筋的直径或根数变化时,应在筒壁的周长范围内均匀调整钢筋位置。

6.1.12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高出模板的钢筋进行临时固定。

6.1.13 当混凝土和钢筋被污染时,应及时清理干净。

6.1.14 预应力筋应采用高强度低松弛钢绞线。当采用有粘结预应力时,水平预应力筋的预埋管应采用金属波纹管或塑料波纹管,竖向预应力孔道宜采用无缝钢管。

6.1.15 混凝土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GJ/T 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6.1.16 混凝土施工速度应与其早期强度的增长速度相匹配。当采用滑模施工工艺时,其施工速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 50113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工艺时,混凝土强度增长和施工速度的关系应通过计算或试验确定。

6.1.17 施工应设置沉降观测点,并在沉降观测装置设置完成时作首次沉降观测。施工过程中宜每10m高做一次沉降观测。因故暂停施工时间较长时,恢复施工前应做一次沉降观测。主体施工完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规定继续进行观测。

6.1.18 混凝土检验批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并依据混凝土浇筑数量和高度等综合因素来确定,可按工作班、变截面位置、施工缝或功能分区等划分为若干检验批。当结构主体在高度方向上的结构特征变化不明显时,每一检验批的结构主体高度不宜超过10m。

6.1.19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按照附录L进行。

条文说明

6.1.1 与其他工程相比,高耸结构模板系统较为复杂。模板需要承受流塑状态混凝土对模产生的压力、浇筑混凝土的冲击荷载、施工人员及设备等施工荷载,还要承担模板自重,因此必须保证其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6.1.2 高耸混凝土结构筒壁施工方法较多,如无井架液压滑模施工法、竖井架移置模板施工法、外脚手架移置模板施工法、扣件式钢管内脚手架移置模板施工法、附着三脚架倒模施工法、无竖井架倒模施工法、滑框倒模施工法、内竖井架提模施工法、电动提模施工法、爬模施工法等,各有优缺点,而滑模和提模工艺应用较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取合适的施工方案。

6.1.3 滑动模板在提升时与混凝土接触面存在摩擦,对混凝土产生向上拉力,需要由混凝土自重及其抗拉强度克服这一拉力,避免混凝土被拉裂。当混凝土筒壁厚度较小时,滑模时易出现拉裂,滑出的混凝土表面较粗糙,模板划痕严重,易出现鱼鳞状外凸和偏扭等通病,本条根据国内施工经验规定筒壁最小厚度。

6.1.5 支承杆又称爬杆,一端穿过千斤顶芯孔,另一端埋在混凝土内,作为千斤顶爬升的支承杆承受施工中的全部荷载。支承杆接头有平头对接、丝扣连接、榫接和焊接等形式,本条规定当利用支承杆等强度代替结构受力钢筋时,其接头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 50113的规定。

6.1.6 滑模施工需要重点控制混凝土出模强度。出模太早,混凝土容易拉裂,产生较大的变形,出模太晚则会增大爬升阻力,影响爬升,故本条结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 50113,确定脱模强度为0.2MPa。

6.1.11 多数高耸结构筒壁半径随着高度而变化,竖向钢筋的数量及规格也会发生变化,需要根据设计调整钢筋位置,使之在任意截面均保持均匀布置。

6.1.12 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影响到结构使用及耐久性,保证钢筋设计间距可以使结构达到较好的受力状态,保护层将钢筋包裹于混凝土碱性环境中,阻止钢筋被水和二氧化碳锈蚀,从而保证结构耐久性。因此需要严格控制,对于高出模板的钢筋可以附加一道临时钢筋固定。

6.1.13 钢筋和混凝土之间的共同工作主要靠两者之间的握裹力,钢筋和混凝土被油脂污染,则对握裹力产生不利影响。

6.1.15 高耸结构冬期混凝土浇筑和养护等为高空作业,其裸露面大,保温和挡风困难,应根据结构特点、环境温度、施工条件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混凝土原材料、配比、添加剂和保温养护方法。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6.1.16 混凝土施工速度应与其早期强度的增长速度相匹配,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

    (1)保证下部混凝土有足够强度支承上部新增混凝土和模板重量,不发生塑性变形;

    (2)保证滑模施工时,混凝土不会拉裂。

    混凝土增长速度和施工速度关系可以通过计算或试验来确定。

6.1.17 施工沉降观测应根据具体工程特点确定观测频次,一般宜不超过10m高度测量一次。当暂停施工时间较长时,其时间跨度需要根据具体地质条件和基础形式予以确定,一般暂停施工超过1周时间,恢复施工前宜进行测量。

6.1.18 混凝土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来划分。因高耸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差异较大,需要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结合模板模数,并依据混凝土浇筑数量和高度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当结构主体在高度方向上的结构特征变化不明显时,一般可按模板高度倍数、施工缝等因素确定,且每一检验批的高度不宜超过10m。

    当结构主体在高度方向上的结构特征变化明显时,可根据上述要求并结合功能分区、变截面位置等来划分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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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12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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