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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施工条件和环境条件,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书。
7.1.2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任务及要求;
2 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3 安全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4 主要设备、人员、材料、费用和施工进度;
5 特殊环境条件下施工应编制应急预案。
7.1.1、7.1.2 管井施工前对现场应了解。了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等条件是否具备,掌握当地有关施工方面的经验,对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很有好处。有两种情况:一是管井设计和施工由不同单位承担,单独承担的施工单位在现场踏勘时,还应收集与管井施工有关的其他资料,并充分了解设计意图,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准备;二是管井设计和施工是同一单位,则施工组织设计可与管井设计合并编制。有一些施工单位对管井施工组织设计称为管井施工纲要,其编制的主要内容在第7.1.2条作了规定。编制时应根据管井数量、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取水层位及深度、管井的用途等有针对性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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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4 管井布置
 - 4.1 供水管井布置
 - 4.2 降水管井布置
 - 5 管井结构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井身结构设计
 - 5.3 井管配置
 - 5.4 过滤器设计
 - 6 管井设计出水量的确定
 - 6.1 一般规定
 - 6.2 供水管井设计出水量的确定
 - 6.3 降水管井设计出水量的确定
 - 7 管井施工
 - 7.1 一般规定
 - 7.2 钻进、护壁与冲洗介质
 - 7.3 岩性鉴别
 - 7.4 井管安装
 - 7.5 填砾与管外封闭
 - 7.6 洗井与抽水试验
 - 7.7 水样采集与送检
 - 8 管井验收
 - 附录A 管井出水量计算
 - 附录B 基坑涌水量计算
 - 附录C 管井验收移交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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