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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施工条件和环境条件,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书。

7.1.2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任务及要求;

    2  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3  安全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4  主要设备、人员、材料、费用和施工进度;

    5  特殊环境条件下施工应编制应急预案。

条文说明

7.1.1、7.1.2  管井施工前对现场应了解。了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等条件是否具备,掌握当地有关施工方面的经验,对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很有好处。有两种情况:一是管井设计和施工由不同单位承担,单独承担的施工单位在现场踏勘时,还应收集与管井施工有关的其他资料,并充分了解设计意图,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准备;二是管井设计和施工是同一单位,则施工组织设计可与管井设计合并编制。有一些施工单位对管井施工组织设计称为管井施工纲要,其编制的主要内容在第7.1.2条作了规定。编制时应根据管井数量、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取水层位及深度、管井的用途等有针对性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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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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