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4 井管安装


7.4.1  井管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管井结构设计进行配管,依次编号,并应做详细记录;

    2  应检查井管质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  下管前,应再次进行探井,井管的下置应与设计一致;

    4  泥浆护壁的井,下管前应清孔换浆,并应清除井底的沉渣及稠泥浆。

7.4.2  下管方法应根据管材强度、下置深度和起重设备能力等因素选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提吊下管法,宜用于井管自重(或浮重)小于井管允许抗拉力和起重的安全负荷;

    2  托盘(或浮板)下管法,宜用于井管自重(或浮重)超过井管允许抗拉力和起重的安全负荷;

    3  多级下管法,宜用于结构复杂和下置深度过大的井管。

7.4.3  下置井管时,井管应直立于井口中心,上端口应保持水平。井管的偏斜度应符合本规范第7.2.3条的确定。

7.4.4  过滤管应安装为淹没式,当含水层厚度允许时,应将过滤管置于含水层的下部,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7.4.3条的规定,且过滤管下置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300mm。

7.4.5  井管顶端高度,供水管井应满足设计要求,降水管井应高出地面0.3m以上。

7.4.6  沉淀管应封底。当松散层下部已钻进而不使用时,井管应坐落牢固;基岩管井的井管应坐落在稳定岩层的变径台阶上。

7.4.7  采用填砾过滤器的管井应设置导正器。

条文说明

7.4.1、7.4.2  井管安装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保证质量。条文中的“探井”是探查井深与井径的工序。该术语涵义是由现行国家标准《钻探工程名词术语》GB 9151定义的。

    第7.4.2条对下管方法有原则性规定,也有常用方法的推荐。具体执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施。

7.4.6  供水管井是长期使用的地下取水构筑物。井管安装后,一般有一个逐渐稳定的阶段。为防止井管过多的下沉,本条作了井管底部应坐落牢固的规定。

7.4.7  为保证填砾过滤器骨架管下置在井的中心部位,本条规定要设置导正器。下置导正器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地层岩性、成井深度和井身的垂直状况等因素确定。导正器的位置一般在每层滤水管上部接头处,捆绑焊接牢固。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