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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工业炉、窑基础荷载


6.4.1  各类工业炉、窑的基础荷载应包括垂直荷载及水平荷载。荷载标准值应依据生产工艺、设备、装置的具体配置和产能确定,应符合炉、窑标准的有关规定。

6.4.2  正常生产工况下,对具有动力特征的炉、窑装置设计时,宜对炉、窑基础进行动力作用验算,相关荷载宜通过炉、窑生产工艺操作实际和工程经验选取。

条文说明

6.4.1  生产使用的各类工业炉、窑,其基础荷载是由炉、窑的本体和炉料重量,生产工艺操作以及温度等作用引起的。工业炉、窑基础除了正文中列出的荷载之外,对于地震区且体型高大的工业炉、窑基础,尚应考虑地震作用的效应;处在露天的工业炉、窑的基础尚应计算风荷载引起的相关效应。

6.4.2  某些新型有色金属大型冶炼炉,通过施加富氧、热风等高速气流,对炉、窑内的熔融体进行强力搅拌、高效冶炼,导致炉、窑内的熔融体在封闭的容器内,作水平、旋转等多个方向的剧烈脉冲运动,使炉、窑体产生不平衡扰力或扰力矩,当其能量达到足够大,且扰频率与炉体基础及支承结构自振频率接近时,炉、窑本体和基础、支承结构会发生强烈的振动,经过支承结构、基础和地基,进一步传递、放大,使厂房结构的正常使用受到严重影响。近年来,在与国外合作设计或独自完成的工程项目中,出现过数起炉基础和厂房结构振动的突出问题,为此应对该类炉、窑装置的动力荷载作用予以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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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 GB5095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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