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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防裂用短纤维


4.9.1  砌体结构加固中用于混凝土或砂浆面层防裂的短纤维,可根据工程的要求,选用钢纤维或合成纤维。

4.9.2  当采用钢纤维时,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纤维混凝土》JG/T 3064的有关规定。

4.9.3  当采用合成纤维时,其单丝的主要参数和性能应符合表4.9.3的规定。

条文说明

4.9.1  用于砌体结构外加面层防止收缩裂缝的纤维,可根据工程实际条件和防裂要求,选用钢纤维或合成纤维。当采用合成纤维时,其抗拉强度不宜低于280MPa。

4.9.3  砌体结构加固工程选用合成纤维时,宜通过试验确定各项参数和性能指标。若无试验资料可供使用时,可按表4.9.3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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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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