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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确保非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玻璃钢管、塑料管、玻璃钢塑料复合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等非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0.3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当需要修改时,应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1.0.4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2  本条说明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包括的种类繁多,本规范仅包括玻璃钢管、塑料管、玻璃钢塑料复合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四大类常用的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塑料管主要包括硬聚氯乙烯(PVC-U)管、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管、增强聚丙烯(FRPP)管、聚乙烯(PE)管和聚丙烯(PP)管等。玻璃钢塑料复合管主要为玻璃钢/聚氯乙烯复合(FRP/PVC)管和聚丙烯/玻璃钢复合(PP/FRP)管。

1.0.3  本条说明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按设计文件施工,是工程施工的一项基本原则。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当因设计错误、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异常或合理化建议需要变更设计文件时,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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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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