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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管道支吊架安装


5.4.1  管道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设置支吊架,在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厚度不小于3mm的非金属软垫。

5.4.2  管道支吊架安装时不得对管道造成损伤。

5.4.3  管道架空敷设时,不宜利用管道自身刚度作为支吊架结构。

5.4.4  在管道上安装阀门和金属法兰等管路附件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设置支吊架并同时安装。

5.4.5  对接连接处距支吊架边缘的净距,宜大于管道的直径,且不小于100mm;承插连接处距支吊架边缘的净距,宜大于管道的直径,且不小于150mm。

5.4.6  管道安装时不宜使用临时支吊架。当使用临时支吊架时,应有明显标记,且不得与正式支吊架位置冲突。临时支吊架在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予拆除。

5.4.7  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

5.4.8  弹簧支吊架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弹簧的定位销(块),应待系统安装、试压、绝热完毕后方可拆除。

5.4.9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逐个核对支吊架的形式和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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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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