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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质量要求


3.1.1 绝热层材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热层材料应有随温度变化的导热系数方程式或图表。当用于保温层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平均温度小于或等于623K(350℃)时,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0.10W/(m·K);当用于保冷层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平均温度小于300K(27℃)时,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0.064W/(m·K)。

    2 用于保温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硬质绝热制品密度不得大于220kg/m3,半硬质绝热制品密度不得大于200kg/m3,软质绝热制品密度不得大于150kg/m3;用于保冷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密度不得大于180kg/m3

    3 用于保温的硬质无机成型绝热制品,其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3MPa,有机成型绝热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2MPa;用于保冷的硬质无机成型绝热制品,其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3MPa,有机成型绝热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15MPa。

    4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化学性能应稳定,对金属不得有腐蚀作用。当用于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或管道上时,其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钠离子的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T 17393的有关规定。

    6 用于填充结构的散装绝热材料,不得混有杂物及尘土。不宜采用直径小于0.3mm的多孔性颗粒类绝热材料。纤维类绝热材料的渣球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3.1.2 防潮层材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良好的抗蒸汽渗透性、密封性、黏结性、防水性、防潮性,并对人体应无害。

    2 应耐大气腐蚀及生物侵袭,不得发生虫蛀、霉变等现象。

    3 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不得对其他材料产生腐蚀和溶解作用。

    4 在高温情况下不应软化、流淌或起泡,在低温时不应脆裂或脱落,在气温变化与振动情况下应保持完好的稳定性。

    5 干燥时间应短,在常温下可施工,并应保证操作方便。

3.1.3 保护层材料的质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

    2 应抗大气腐蚀、抗老化,使用年限应长;强度应高,在环境使用温度及振动变化情况下不应软化、脆裂或开裂。

    3 贮存或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及管道,以及与此类管道架设在同一支架上或相交叉处的其他管道,其保护层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

    4 外表应美观、无毒,并应便于施工。

    5 金属保护层的表面涂料应具有防火性能。

条文说明

3.1.1 系修改条文。

    均为材料导热系数的上限值(以浇注或喷涂法施工的粒状保温浇注料或保温混凝土不在此列)。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取值比原规范及《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 4272-92中规定的0.12W/(m·K)低,而《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07和《火力发电厂保温材料技术条件》DL/T 776-2001中规定的导热系数值在介质温度小于450℃下不得大于0.09W/(m·K)。要求有所提高是因为此举可促使厂家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高保温材料耐高温的性能,同时也符合国家的节能政策。保冷材料导热系数和密度的取值主要是依据《泡沫玻璃绝热制品》JC/T 647-2005中1804产品在298K(25℃)下的导热系数值的性能指标确定的。

    保温材料密度比《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 4272-92的密度低,并分别将硬质、半硬质、软质材料的密度进行规定(但以浇注或喷涂法施工的粒状保温浇注料或保温混凝土不在此列)。硬质材料的密度取220kg/m3、软质材料的密度取150kg/m3,与《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07和《火力发电厂保温材料技术条件》DL/T 776-2001的有关规定相符;半硬质材料的密度取200kg/m3与《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97和《火力发电厂保温材料技术条件》DL/T 776-2001的有关规定相一致。保冷材料的密度取180kg/m3,比《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 15586-1995和《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97规定的200kg/m3低,与《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T 11790-1996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因为大量绝热材料性能表明,当导热系数满足本规范第3.1.1条1款的要求时,其密度不可能很高。这也是按对绝热材料性能指标采用中上水平产品性能数据的原则确定的,其目的是淘汰过于落后的产品,又考虑到对中级产品的利用。

    把无机材料和有机材料分开进行规定,并与《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 4272-92和《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 15586-1995的规定相一致。

    4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还包括产品的允许使用温度和不燃性、难燃性、可燃性性能;对保冷材料尚有吸水性、吸湿性、憎水性性能;对硬质绝热材料还有线膨胀或收缩率的数据要求等。

    5  取消了原规范绝热材料氯离子含量允许范围的图表和验证公式,增加了对用在奥氏体不锈钢设备及管道上的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钠离子的含量符合《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T 17393-1998的有关规定。《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对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钠离子的含量规定如下:

lg(y×104)≤0.188+0.655lg(x×104)        (1)

    式中
    y一一测得的(Cl-+F-)离子含量,<0.060%;

    x——测得的(Na+SiO3-2)离子含量,>0.005%。

    离子含量的对应关系对照表如表1。

    表1按《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T 17393-1998中表1的数值转化而得,以便于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使用。

    氯离子、氟离子会引起奥氏体不锈钢产生应力腐蚀裂纹,而硅酸盐、钠离子的存在则会对其应力腐蚀起到局部的抑制作用。

    删除了原规范中关于纤维类绝热材料渣球含量的数值,增加了其渣球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原规范中纤维类绝热材料为粒径大于或等于0.5mm的渣球含量数值。现行国家标准《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2007规定岩棉、矿渣棉粒径大于0.25mm的渣球含量小于或等于12%;《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GB/T 19686-2005规定粒径大于0.25mm的渣球含量小于或等于10%;《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GB/T 13350-2000规定离心法玻璃棉粒径大于0.25mm的渣球含量小于或等于0.3%;《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GB/T 16400-2003规定硅酸铝纤维棉粒径大于0.21mm的渣球含量小于或等于20%。

3.1.2 系修改条文。将防湿改为防潮,增加了抗蒸汽渗透性、黏结、密封和化学稳定性的要求。

    不得对其他材料产生腐蚀或溶解作用是因为在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作保冷层时,有可能出现与防潮层起化学反应的现象。

3.1.3 系修改条文。将阻燃改为难燃,增加了抗大气腐蚀和在环境变化情况下的有关规定。对金属保护层表面涂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2002的有关规定。

    贮存或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或管道,其防火要求严格,故规定保护层必须釆用不燃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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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12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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