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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支承结构


6.4.1  仓下钢支柱截面及间距应由计算确定。支柱与筒壁宜采用缀扳连接(图6.3.1);缀板间距不宜大于1.0m。

6.4.2  钢支柱应设柱间支撑,每个筒仓下不应少于三道且应均匀间隔布置。当柱间支撑上下两段设置时,应设柱间水平系杆。

6.4.3  仓壁与基础顶面接触处应设泛水板或泛水坡,防止雨水进入仓内(图6. 4.3)。

图6. 4. 3 泛水示意图

1-仓壁钢板;2-自攻螺钉;3-防水胶垫;4-泛水板;

5-膨胀螺栓;6-竖向加劲肋;7-砂浆抹坡

条文说明

    仓下支承结构有钢、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结构等多种形式。目前常用的有钢、钢筋混凝土支承结构。本节主要对钢结构仓下支承结构的构造提出要求,其他支承结构可按相应规范规定处理。

6.4.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钢柱—般断面较小,考虑到仓下支承结构体系的整体稳定,提出仓下支承钢柱应设柱间支撑。这是常规钢结构除设计计算外保证结构整体稳定的有效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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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5032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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