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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在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节约资源、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贮存散料及压缩空气调匀混合粉料且平面形状为圆形或矩形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不适用于贮存青饲料及纤维状散料和湿法搅拌物料的筒仓设计。

1.0.3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2  本标准适用于贮存散料的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筒仓,其散料的粒径、颗粒组成、含水量及其他物理力学特性均应符合散体理论的要求。对于平均粒径大于200mm且小于1000mm的粗块状散体,不适用于深仓,只适用于低壁浅仓或斗仓。在冶金工业矿山工程中出现大块散料的概率较大,对仓体的破坏也较严重。其他行业的贮料一般都可控制在200mm粒径或以下,对于粒径更大的块体贮料,其物理力学特性已超出散体力学的涵盖范围,在冶金及矿山工程中,也有釆用矿车直接倒入浅仓或斗仓的装仓方式,在此条件下,其工艺设计应设置破碎、篦子等设备控制物料的粒径。对于体积超大的贮料,既不适用于本标准的深仓,也不适用于浅仓或斗仓。国内使用压缩空气混合粉料调匀仓逐渐减少,但国外设计的筒仓工程仍在使用这种生产工艺,釆用压缩空气装、卸料的筒仓仍可釆用本标准的方法进行设计。槽仓属于平面外形为矩形的筒仓,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经常釆用。本次修订仍保留有关槽仓的内容。在修订原规范时,由于受到当时工程实践和技术条件之限,国内建成的最大筒仓仓径为40m,原规范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筒仓温度应力的有关规定。但近年来直径100m左右及更大直径的筒仓不断出现,原规范中温度应力的有关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这类超大型筒仓温度应力的计算。预应力混凝土筒仓及抗震设计的内容将需作适当的调整。本次修订后的抗震要求,除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有关规定。近年来,预应力混凝土筒仓在我国煤炭、水泥及电力等行业有了很大发展。尤其是对于直径较大的筒仓,使用更为广泛。本次修订除原有的内容外,借鉴国外及近年来国内预应力混凝土筒仓设计及施工经验,增加了有关预应力筒仓设计的内容。近年来,虽然钢纤维混凝土筒仓在国内也有建造,但设计及工程实践经验尚少,青饲料和湿法搅拌贮料的筒仓,其贮料的物理力学特性已不属于散体力学的范畴,本标准将不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对于平面为多边形的筒仓、用壁板连成的群仓、设有内隔板的筒仓及筒中筒的筒仓等,虽然国外有这类筒仓工程,有些部门也反映希望列入这方面的内容,但在我国的工程实践经验尚少,在圆形筒仓中设置隔板,会造成轴对称旋转薄壳结构的内力计算及构造复杂,并增加施工难度,且对料流产生不利影响,贮料及其流动对筒仓的作用力也不明确。故本标准为了筒仓的安全运行,对仓内设置筒中筒、在仓壁上设螺旋溜槽等影响物料流动的设施及由此对仓壁出现的荷载效应提出了必要的限制。对上述几种筒仓设计细则的规定,均不纳入本标准修订的内容。修订后的本标准不仅增加了预应力混凝土筒仓、堆料仓、槽仓的内容,调整了附录的顺序,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将原规范的名称改为《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对原规范中已发现的差错,在本次修订中进行了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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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 GB5007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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