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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密封材料


3.3.1 铝合金门窗用密封胶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JG/T 187的规定,密封胶条宜使用硫化橡胶类材料或热塑性弹性体类材料。
3.3.2 铝合金门窗用密封毛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 635规定,毛条的毛束应经过硅化处理,宜使用加片型密封毛条。
3.3.3 铝合金门窗用密封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与窗框之间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 485的规定;
    2 窗框与洞口之间的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和《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JC/T 484的规定。

条文说明
3.3.1 铝合金门窗工程用密封胶条关系到门窗密闭性能,密封胶条材料宜使用硫化橡胶类或热塑性弹性体类材料,如:三元乙丙(EPDM)、氯丁胶(CR)、硅橡胶(MVQ)、增塑聚氯乙烯(PPVC)等,要注意密封材料的耐久性和耐候性。密封胶条的选择要根据门窗的使用类型、当地气候特点选择胶条的硬度、几何形状和压缩范围。
3.3.2 铝合金门窗工程用密封毛条应使用经过硅化处理过的防水型毛条,以防止毛束吸水后倒伏,失去密封作用,加片型毛条的密闭性能更好一些。毛条的毛束应整齐、致密、牢固,较长时间的施压后仍能恢复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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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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