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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绿色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对工业建设的产业政策、装备政策、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安全健康等法律法规,推进工业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的建设工业建筑和既有工业建筑的各行业工厂或工业建筑群中的主要生产厂房、各类辅助生产建筑。
1.0.3 本标准规定了各行业评价绿色工业建筑需要达到的共性要求。
1.0.4 当评价绿色工业建筑时,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统筹考虑全寿命周期内土地、能源、水、材料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运行管理等的不同要求。
1.0.5 当评价绿色工业建筑时,应考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经济和文化等影响因素。
1.0.6 在进行绿色工业建筑的评价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的建设工业建筑和既有工业建筑的各行业工厂或工业建筑群中的主要生产厂房、各类辅助生产建筑。
1.0.3 本标准规定了各行业评价绿色工业建筑需要达到的共性要求。
1.0.4 当评价绿色工业建筑时,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统筹考虑全寿命周期内土地、能源、水、材料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运行管理等的不同要求。
1.0.5 当评价绿色工业建筑时,应考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经济和文化等影响因素。
1.0.6 在进行绿色工业建筑的评价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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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 4 节地与可持续发展场地
- 4.1 总体规划与厂址选择
- 4.2 节地
- 4.3 物流与交通运输
- 4.4 场地资源保护与再生
-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 5.1 能源利用指标
- 5.2 节能
- 5.3 能量回收
- 5.4 可再生能源利用
-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6.1 水资源利用指标
- 6.2 节水
- 6.3 水资源利用
-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7.1 节材
- 7.2 材料资源利用
- 8 室外环境与污染物控制
- 8.1 环境影响
- 8.2 水、气、固体污染物控制
- 8.3 室外噪声与振动控制
- 8.4 其他污染控制
- 9 室内环境与职业健康
- 9.1 室内环境
- 9.2 职业健康
- 10 运行管理
- 10.1 管理体系
- 10.2 管理制度
- 10.3 能源管理
- 10.4 公用设施管理
- 11 技术进步与创新
- 附录A 权重和条文分值
- 附录B 工业建筑能耗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
- 附录C 工业建筑水资源利用指标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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