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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搬运和堆放


9.5.1 GRC构件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GRC构件的搬运应次数最少化,应根据产品的形状、尺寸和重心,采取合理的搬运措施;
    2 搬运期间,构件应避免受到因振动、碰撞或挤压导致的局部应力集中;
    3 搬运过程中应采取人身安全和对产品的必要保护措施,对于特殊产品应制定专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9.5.2 GRC构件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GRC构件造型特点按位置顺序进行堆放,应避免构件产生变形、破损或开裂。支承性、填充性以及防护性材料不应对构件产生损坏、污染;
    2 应设置专门的堆放场地,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应留有足够的中转空间和运输通道;
    3 堆放在成品区的GRC构件应采取必要的包装保护措施,应避免淋雨或与土、油、侵蚀性气体、焦油或烟雾直接接触;
    4 对使用衬垫或支架等支承构件,支承点应为安装预埋件位置。当两个构件需叠放时,接触位置应放置缓冲材料;
    5 雨期和寒冷天气应采取防雨淋、防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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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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