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2.2 检查与维修


12.2.1 GRC外墙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应对GRC外墙进行一次检查,此后每5年检查一次,使用10年后应每3年全面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GRC构件出现变形、错位、松动时,应进一步检查该构件对应的隐蔽构造;
    2 GRC外墙安装结构、连接件、连接螺栓、预埋件、锚固件、锚固块连接应可靠,应无锈蚀并不应危害结构安全等;
    3 GRC外墙嵌缝应无脱胶、开裂和老化,应无渗漏情况;
    4 GRC构件应无结构性裂纹;
    5 GRC外墙表面应无污染情况及防水效果良好。
12.2.2 对检查中发现的结构安全隐患应根据GRC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维修或更换。
12.2.3 对检查中发现的局部破损、螺栓松动、连接件锈蚀、密封胶损坏等应及时维修。
12.2.4 在地震、台风、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