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主页
>
规范
>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搜索
6.2 骨灰寄存防护
6.2.1 骨灰寄存防护应包括外围结构防水、隔热,室内湿度控制,骨灰盒防潮、防直射光照、防尘、防虫、防鼠、防盗等。
6.2.2 骨灰寄存室内应防止地面返潮。
6.2.3 骨灰寄存室屋面宜采用外排水,严禁渗漏。
6.2.4 骨灰寄存室地面应坚实耐磨,墙面和顶棚应表面光洁。其窗扇应采取防尘和密闭措施。
6.2.5 骨灰寄存区中的祭悼场所应设封闭的废弃物堆放装置。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上一节:
6.1 卫生防护
下一节:
7 防火设计
目录导航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选址
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4.2 室外环境设计
5 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业务区用房
5.3 殡仪区用房
5.4 火化区用房
5.5 骨灰寄存区用房
6 防护
6.1 卫生防护
6.2 骨灰寄存防护
7 防火设计
7.1 一般规定
7.2 骨灰寄存区
7.3 火化区
8 建筑设备
8.1 一般规定
8.2 给水、排水
8.3 采暖、通风、空调
8.4 电气、照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去登录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