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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 SH313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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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规范性附录)仓库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B.1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B.1的规定。
B.2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除应符合本规范B.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b)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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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规范性附录)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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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防火保护设计基本规定
4 建筑物防火保护
4.1 钢结构厂房耐火等级
4.2 钢结构仓库耐火等级
4.3 钢结构建筑物构件耐火极限
4.4 建筑物构件的保护范围
5 构筑物防火保护
6 防火保护材料及保护层厚度的确定
7 防火保护层构造
8 防火保护工程质量要求
9 工程验收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附录B(规范性附录)仓库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附录C(规范性附录)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计算方法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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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 SH313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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