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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可再生能源应用


5.7.1 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的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a)采用的可再生能源种类,其系统的组成结构及设备状况;
    b)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能效水平及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贡献率;
    c)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控制策略。
5.7.2 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诊断应按以下步骤:
    a)通过查阅竣工图和现场调查,了解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设计情况及系统中各设备的配置、参数、指标与控制方法等。
    b)现场检测分析所采用的可再生能源的贡献率。分析现有系统的能效水平、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提升其贡献率的潜力和要求。
    c)现场调查分析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工况,查阅运行记录,查看可再生能源系统与上级管理系统连接的标准接口和开放协议情况。核查、分析设备的运行状况及运行控制策略等,判断可再生能源系统是否满足智能化管理要求及改造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d)根据诊断结果,分析现有系统的问题和关键因素,提出改造建议和方案,并进行经济技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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