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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可再生能源应用
6.7.1 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太阳能热水智能化监控系统应符合GB50364中的相关规定。
6.7.2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生产的电能并入电网的电能质量应符合GB/T 19939中的相关规定。
6.7.3 冷热源改造为地源热泵系统时,地源热泵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 50366的规定。
6.7.4 可再生能源系统应监测各类相关设施的基础信息,要求见附录B的表B.8。
6.7.5 可再生能源系统应具有与上级管理系统连接的标准接口和开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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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一般要求
- 5 既有建筑节能与智能化系统应用现状诊断
- 5.1 一般规定
- 5.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5.3 照明
- 5.4 电梯
- 5.5 供配电
- 5.6 给水排水
- 5.7 可再生能源应用
- 5.8 建筑能耗监测与用能管理
- 6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措施的技术要求
- 6.1 一般规定
- 6.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6.3 照明
- 6.4 电梯
- 6.5 供配电
- 6.6 给水排水
- 6.7 可再生能源应用
- 6.8 建筑能耗监测与用能管理
- 7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系统安全与运行维护要求
- 7.1 一般规定
- 7.2 智能化系统安全要求
- 7.3 智能化系统运维要求
- 附录A(规范性附录)既有建筑节能与智能化系统诊断明细
- 附录B(规范性附录)智能化系统监控功能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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