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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5.2.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5.2.2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3 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5.2.4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2.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2.6 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2.7 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5.2.8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5.2.9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2.10 建立防火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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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65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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