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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防火巡查、检查
7.3.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7.3.2 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7.3.3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7.3.4 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
7.3.5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7.3.5.1.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3.5.1.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3.5.1.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7.3.5.1.4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7.3.5.1.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7.3.5.1.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3.6 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A.1.1.1.1 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应执行GA503和GA587的相关规定。
7.3.7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7.3.7.1.1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7.3.7.1.2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7.3.7.1.3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7.3.7.1.4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7.3.7.1.5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7.3.7.1.6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3.7.1.7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3.7.1.8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7.3.7.1.9 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7.3.7.1.10 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7.3.7.1.1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7.3.7.1.12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7.3.7.1.13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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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总则
- 5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 5.1 通则
- 5.2 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 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 5.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 5.7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 5.8 保安人员职责
- 5.9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 6 消防组织
- 7 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 7.1 通则
- 7.2 消防安全例会
- 7.3 防火巡查、检查
- 7.4 消防宣传与培训
- 7.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 7.6 消防设施管理
- 7.7 火灾隐患整改
- 7.8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 7.9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 7.10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 7.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 7.12 消防档案
- 8 消防安全措施
- 8.1 通则
- 8.2 旅馆
- 8.3 商店
- 8.4 公共娱乐场所
- 8.5 学校
- 8.6 医院的病房楼、托儿所、幼儿园
- 8.7 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等场所
- 8.8 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 9.1 预案
- 9.2 组织机构
- 9.3 预案实施程序
- 9.4 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 9.5 消防演练
- 10 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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