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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消防档案
7.12.1 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7.12.2 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7.12.2.1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7.12.2.2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12.2.3 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7.12.2.4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7.12.3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7.12.3.1 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7.12.3.2 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7.12.3.3 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7.12.3.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7.12.3.5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7.12.3.6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12.3.7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7.12.3.8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7.12.4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7.12.4.1 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7.12.4.2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7.12.4.3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7.12.4.4 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7.12.4.5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7.12.4.6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12.4.7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12.4.8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7.12.4.9 火灾情况记录;
7.12.4.10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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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总则
- 5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 5.1 通则
- 5.2 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 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 5.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 5.7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 5.8 保安人员职责
- 5.9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 6 消防组织
- 7 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 7.1 通则
- 7.2 消防安全例会
- 7.3 防火巡查、检查
- 7.4 消防宣传与培训
- 7.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 7.6 消防设施管理
- 7.7 火灾隐患整改
- 7.8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 7.9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 7.10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 7.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 7.12 消防档案
- 8 消防安全措施
- 8.1 通则
- 8.2 旅馆
- 8.3 商店
- 8.4 公共娱乐场所
- 8.5 学校
- 8.6 医院的病房楼、托儿所、幼儿园
- 8.7 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等场所
- 8.8 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 9.1 预案
- 9.2 组织机构
- 9.3 预案实施程序
- 9.4 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 9.5 消防演练
- 10 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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