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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7.8.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下列内容:
7.8.1.1 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7.8.1.2 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
7.8.1.3 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
7.8.1.4 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7.8.1.5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
7.8.2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7.8.2.1 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7.8.2.2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7.8.2.3 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7.8.2.4 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7.8.2.5 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7.8.2.6 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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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总则
- 5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 5.1 通则
- 5.2 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 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 5.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 5.7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 5.8 保安人员职责
- 5.9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 6 消防组织
- 7 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 7.1 通则
- 7.2 消防安全例会
- 7.3 防火巡查、检查
- 7.4 消防宣传与培训
- 7.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 7.6 消防设施管理
- 7.7 火灾隐患整改
- 7.8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 7.9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 7.10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 7.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 7.12 消防档案
- 8 消防安全措施
- 8.1 通则
- 8.2 旅馆
- 8.3 商店
- 8.4 公共娱乐场所
- 8.5 学校
- 8.6 医院的病房楼、托儿所、幼儿园
- 8.7 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等场所
- 8.8 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 9.1 预案
- 9.2 组织机构
- 9.3 预案实施程序
- 9.4 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 9.5 消防演练
- 10 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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