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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雨水处理站
8.3.1 雨水处理站位置应根据建筑的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与中水处理站的关系确定,并利于雨水的收集、储存和处理。
8.3.2 雨水处理构筑物及处理设备应布置合理、紧凑,满足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运行调试、管道敷设及维护管理的要求,并应留有发展及设备更换的余地,还应考虑最大设备的进出要求。
8.3.3 雨水处理站设计应满足主要处理环节运行观察、水量计量、水质取样化验监(检)测的条件。
8.3.4 雨水处理站内应设给水、排水等设施;通风良好,不得结冻;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
8.3.5 雨水处理站的设计中,对采用药剂所产生的污染危害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3.6 对雨水处理站中机电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应采用有效的降噪和减振措施,其运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的规定。
8.3.2 雨水处理构筑物及处理设备应布置合理、紧凑,满足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运行调试、管道敷设及维护管理的要求,并应留有发展及设备更换的余地,还应考虑最大设备的进出要求。
8.3.3 雨水处理站设计应满足主要处理环节运行观察、水量计量、水质取样化验监(检)测的条件。
8.3.4 雨水处理站内应设给水、排水等设施;通风良好,不得结冻;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
8.3.5 雨水处理站的设计中,对采用药剂所产生的污染危害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3.6 对雨水处理站中机电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应采用有效的降噪和减振措施,其运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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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 2 术语、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水量与水质
- 3.1 降雨量和雨水水质
- 3.2 用水定额和水质
- 4 雨水利用系统设置
- 4.1 一般规定
- 4.2 雨水径计算
- 4.3 系统选型
- 5 雨水收集
- 5.1 一般规定
- 5.2 屋面集水沟
- 5.3 半有压屋面雨水收集系统
- 5.4 虹吸式屋面雨水收集系统
- 5.5 硬化地面雨水收集
- 5.6 雨水弃流
- 5.7 雨水排除
- 6 雨水入渗
- 6.1 一般规定
- 6.2 渗透设施
- 6.3 渗透设施计算
- 7 雨水储存与回用
- 7.1 一般规定
- 7.2 储存设施
- 7.3 雨水供水系统
- 7.4 系统控制
- 8 水质处理
- 8.1 处理工艺
- 8.2 处理设施
- 8.3 雨水处理站
- 9 调蓄排放
- 10 施工安装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埋地渗透设施
- 10.3 透水地面
- 10.4 管道敷设
- 10.5 设备安装
- 11 工程验收
- 11.1 管道水压试验
- 11.2 验收
- 12 运行管理
- 附录A 全国各大城市降雨量资料
- 附录B 深度系数和形状系数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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